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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6 08:17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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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能。我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大垌镇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财政资金活动,加强辖区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有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参与制定大垌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方法,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大垌镇财政所是具有独立编制和核算的事业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由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一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4.41万元,同比增加9.13万元,增长4.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4.41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9.13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相比上年,本年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支出总计194.41万元,同比增加9.13万元,增长4.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54.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同比增加3.86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福利津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1.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88万元,增长36.5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职业年金记实。

    3.卫生健康支出(类)8.3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支出。同比增加2.11万元,增长33.8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了1.4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9.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32万元,下降1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在编人员退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3万元,项目支出10.8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49.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人员经费支出,定额办公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事务)5.20万元,主要是日常财政业务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4.15万元,为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6万元,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8万元,为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6.行政单位医疗4.81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3.54万元,为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公积金9.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7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预初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0 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 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运费维护费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含陪同人员)。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与去年无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16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日常开支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财政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北区大垌镇财政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分别是综合业务工作经费、2021年钦北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涉及资金总额58.52万元,平均自评得分95.55分评分等级:一等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保证财政所办公正常运行,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及支付相关经费开支。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你局《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20242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517928 ,联系人:戴秀芳  )

委托单位负责人签字:马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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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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