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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发挥财政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编制镇财政的决算和预算报告,执行、分析、检查镇财政预算,确保预算收支平衡。负责本部门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财政收入任务。统筹合理安排支出,为镇级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小董镇财政所是具有独立编制的机构,是实行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职在编人员为5人,均属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3年本所在区局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财政管理工作,加强了本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保障本辖区内各单位能够正常运行;积极宣传农机下乡政策,及时向农户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对一事一议项目,积极跟进项目进程,认真合理拨付项目资金,尽最大努力完成各村道路建设。重点抓严扶贫项目各项资金的管理,审核及支出运用,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各项资金支出所需的材料及佐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实行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钦北区财政局下属的二层机构,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0.74万元,同比减少58.26万元,下降25.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0.74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8.26万元,下降25.4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减少及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的变动。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70.74万元,同比减少58.26万元,下降25.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0.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正常的工资薪金以及日常办公使用的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1.34万元,增长19.5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增加了20多万的抚恤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85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的本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1.19万元,增长56.92%。主要为较2022年度增加了退休人员的记实职业年金支出10万多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5.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工退休等人员工资薪酬变动造成的缴费基数的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类)4.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39.36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职工人员的变动造成的缴费基数的变化。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3万元,项目支出8.1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22.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正常的工资薪金以及日常办公使用的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财政业务发生的各项公务类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的获得荣誉增发部分退休费、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等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退休职工记实职业年金的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96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年支出2.11万元,主要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金。
8.住房公积金年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3.7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4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含陪同人员)。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遵循党政厉行勤俭节约原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87万元,降低8.92%。主要原因是:由于实行了厉行节约政策导致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42.18万元。在对这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中,所有项目的自评得分均达到或超过了90分,最高得分为100分,最低得分为94.96分,平均得分为98.99分。所有项目自评均为一等等次。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所有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其他调整。全部5个项目共投入资金44.30万元,实际投入资金42.18万元,实际总支出42.1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死亡抚恤金、2021年退休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补差、做实退休人员在职转退休职业年金,以及本单位的办公费用。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保障项目顺利进行。2023年度,由于这几个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使用效果,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所有项目均已完成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
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4〕2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北区政府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680686 ,联系人官忠寅)
委托单位负责人签字:农惠娟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财政所(公章)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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