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北区平吉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平吉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平吉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编制镇财政的决算和预算报告,执行、分析、检查镇财政预算,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抓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监督、落实村财镇管工作,特别是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发放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促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工程,合理、安全、有效地发相关资金款项,做到为民办好事,为民铺好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吉镇财政所是具有独立编制和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额财政拨款,单户录入1户。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平吉镇财政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6 人,实有在职 3人,实有退休4人。
第二部分:平吉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平吉镇财政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48.0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4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148.0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4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 148.06 万元,同比减少3.72万元,下降2.4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8.06 万元,同比减少3.72万元,下降2.45%。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27%,同比减少2.32万元,下降1.62%;项目支出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3%,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16.67%。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2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43%,同比减少0.53万元,下降0.4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同比减少3.65万元,下降23.3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3%,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9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6%,同比增加0.52万元,增长7.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5.27 %,同比减少2.32万元,下降1.6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9.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03%,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1.1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41%,同比减少0.94万元,下降9.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3%,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16.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16.67%。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农村财务核算工作经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3.行政单位医疗3.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住房公积金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公务员医疗补助2.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行政单位离退休1.5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统一规定,为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及物业服务补贴。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0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3万元,比上年预算 0.48万元减少0.45万元,同比下降93.7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上级精神减压接待费,过“紧日子”。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03万元,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93.75%。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精神减压接待费,过“紧日子”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 0万元,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 115.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平吉镇财政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同比持平;其中:集中采购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同比持平;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细化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平吉财政所无公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平吉镇财政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 1 个,预算资金 7 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证财政所办公正常运行,按时完成惠农、收入协管、农村财务核算及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及支付相关经费开支。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顺利完成惠农、农村财务核算、收入征管、农村综合改革等各项业务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北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钦北区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北财字〔2024〕9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5610301 ,联系人:苏起东)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财政所
2024年3月2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