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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财政局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财农〔2025〕16号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效力状态:

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5-09-02 15:37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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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202516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5〕36号)精神,下达你们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指标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此次为预下达指标,后续如金额等发生变化,以自治区财政厅调整金额为准;如无变化,此次下达指标即为正式指标。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三、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补充通知》(桂财规〔2023〕4号)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应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要严格落实直达专户管理要求。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相关用款需求请通过直达资金专户列支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

2.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3.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58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合计

其中:4月底衔接资金支出进度  奖励资金

5月底衔接资金支出进度      奖励资金

6月底衔接资金支出进度     奖励资金

钦北区

60

0

0

60


附件2

2025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备注

合计

其中:结合2024年考核   评估情况进行奖励

钦北区

370

50


附件3













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行业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二级类型

项目子类型

项目名称

绩效目标

合计

本次安排资金

已安排资金

备注

小计

中央

自治区

合计


2840

430

60

218

2410


一、产业发展项目小计


2688

278

60

218

2410


1

区农业
农村局

小董镇
人民政府

产业
发展

加工流通项目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钦北区小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项目(二期)—3#、4#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

通过出租标准加工车间,预计每年保底收益可达30万元以上,能带动农产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建设过程中计划安排脱贫户30人参与建设,增加收入9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安排2-3个小董镇非遗食品加工企业进驻,落实脱贫户、监测户等就业岗位75个,年内收入可达180万元以上。

1888

138

60

78

1750


2

区农业
农村局

大寺镇
人民政府

产业
发展

加工流通项目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大寺镇望海岭非遗美食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库房面积规模不小于11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不超过100万元;联农带农群众不少于200户900人(脱贫户及监测户17户53人)。

360

100


100

260


3

区农业
农村局

大寺镇
人民政府

产业
发展

生产项目

种植业
基地

大寺镇2025年大米加工全产业链项目(续建)

建设库房面积规模不小于2000平方米;年内完成投资不超过40万元;联农带农群众不少于400户1800人(脱贫户及监测户23户76人)。

440

40


40

400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小计


152

152


152

0


1

钦北区农业农村局

平吉镇
人民政府

产业发展

配套设施项目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平吉镇彭良村金板坪土地岭至屋面坪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解决超50亩农田灌溉需求,提升每亩粮食产量约160斤,受益人口约150户680人。

22

22


22

0


2

区农业
农村局

板城镇
人民政府

产业发展

配套设施项目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板城镇六虾村委2025年暖水麓至猪大肠水利农田灌溉项目

完善村级农田灌溉设施,保障群众生产发展需求,解决120亩农田灌溉需求,项目受益人口712户4076人,其中脱贫户123户626人。

30

30


30

0


3

区农业
农村局

贵台镇
人民政府

产业发展

配套设施项目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贵台镇那桃村委2025年那桃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灌溉农田255亩,预计受益群众887人。

50

50


50

0


4

区农业
农村局

长滩镇
人民政府

产业发展

配套设施项目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长滩镇连丰村委2024年8队农田水利灌溉项目

解决约205亩农田灌溉需求,有效提升水稻每亩单产约128斤,项目受益人口92户417人其中脱贫户9户49人。

50

50


50

0


注:仅调整资金投入不调整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再重复批复绩效目标。








抄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计局,本局预算、国库股,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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