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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财农〔2025〕5号
关于下达区本级财政专项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预算已经钦州市钦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区本级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3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请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及《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21〕59号)的规定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尽快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审计局,本局预算股、国库股,区财政稽查大队,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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