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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平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 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组织 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 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2.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 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3.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 辖区内集镇和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 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 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住宅 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4.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 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6.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管理全镇财政收支。负责拟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编制财政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管理辖区内预算内资金活动。指导事业单位资金决算等财务日常业务。审核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做好辖区内财源的培育和涵养;
9.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政府本级:核定机关行政编制共41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人员情况:在职行政人员39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人,遗属8人。
2.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18人,在职全额事业17人,不独立核算。
3.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12人,不独立核算。
4.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12人,在职全额事业12人,不独立核算。
5.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4人,不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95.92 万元,同比增加91.85万元,增长2.7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95.92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91.85万元,增长2.78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3395.92万元,同比增加91.85万元,增长2.7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86.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评奖励、社会保障费、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及各项工作经费。同比增加24.95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类)1.3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减少0.70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压缩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类)1.00万元:主要用于平吉镇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支出。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减少文化协管员工资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5.1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及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等的支出。同比减少47.55万元,下降23.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同比减少28.89万元,下降31.7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奖补项目支出。同比增加0.53万元,下降36.05%,主要原因是增加秸秆禁烧奖补项目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129.6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项目支出、美丽村屯示范建设项目支出等。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村屯”示范建设项目支出等。
8. 农林水支出(类)1839.7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干部职工基本报酬、村级办公经费、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项目等支出。同比增加76.99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支出的投入。
9.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平吉镇)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支出,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钦北区(平吉镇)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103.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61.74万元,增长147.81%,主要原因是提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支出。
11.自然灾害救灾补助0.6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的支出。同比增加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2024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项目的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吉镇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64万元,项目支出1678.6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行政运行950.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考评奖励、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3.25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5.行政运行72.25万元,主要用于原财政所在职的绩效工资、平吉财政所退休人员李京贵抚恤金补发等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2万元,主要用于原财政所办公经费支出等。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8.行政运行0.4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2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村(居)民小组长工作经费、2024年农村基层组织阵地提升建设经费、2024年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
10.信访业务2.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支出。
11.兵役征集1.3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1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平吉镇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支出。
1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94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9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经费的支出。
15.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5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 行政单位医疗47.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8.公务员医疗补助14.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大气2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奖补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5.59万元,主要用于要环卫设备日常经费、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项目支出。
21.行政运行0.21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和办公费的基本支出。
22.农村社会事业103.0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平吉镇平吉村委各村排污排水工程项目、2022年平吉镇大田坪村委革命老区提升项目等支出。
23.乡村道路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平吉村委各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平吉镇彭良村委7队里头山机耕道路硬化项目支出。
24.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0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一次性安置费用支出。
25.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自然减员工作经费支出。
2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37.69万元,主要用于平吉镇广平村委2024年那罩村排污管道建设项目、平吉镇2024年坭兴陶制作培训基地、平吉镇平吉村2024年花屋、大路桥及江口自然村排污渠建设项目、九联食品加工车间项目等支出。
27.生产发展737.69万元,主要用于特色产业奖补项目、九联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项目(实施地点:三冬村、高松木村)续建项目、平吉镇2024年九佰垌亚热带水果种植项目等支出。
28.对村级公益事业的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支出。
2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27.0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基本报酬、村委办公费支出。
30.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8万元,主要用于九联食品原料加工车间(大田坪加工车间)项目支出。
31.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美丽乡村平吉镇古隆村委李屋村项目支出。
32.其他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领导“联镇包村”活动经费项目支出。
33.农村公路1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平吉镇)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支出。
34.住房公积金10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5.地质灾害防治0.6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平吉镇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9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吉镇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2万元,其中: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1.98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村屯”示范村项目工程及奖励资金的支出。
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吉镇政府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万元,支出决算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2.8万元,下降60.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同比减少2.64万元,下降63%。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 %,同比减少2.64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原则。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原则。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原则。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34.1%。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个批次、共计7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7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原则。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原则。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平吉镇政府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4.62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平吉镇政府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吉镇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022.65万元,执行数3187.18万元。自评得分为99.06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其中:1.产出指标: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机构完善,运转正常,配备人员,制度健全,管理有效;3.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8个,项目支出总额1575.14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5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49.1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财政拨款调整率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26万元,执行数为34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特色产业奖补覆盖全镇15个村(社区)、成效带动项目受益脱贫户303户以上超过1538人以上增收。
。
3.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58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0.7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一是特色产业奖补覆盖全镇15个村(社区)、成效带动脱贫户增收超过1538人以上;二是九联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项目(实施地点:三冬村、高松木村)续建项目,周边受益农户人数超过425人;三是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项目平均每月处理840吨垃圾,覆盖全镇范围,全镇环境卫生质量切实得到提升。
(三)2024年度平吉镇政府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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