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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平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推进区域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 公平的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组织 城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 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2.组织公共服务。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 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文化旅游、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3.实施综合管理。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 辖区内集镇和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 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 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住宅 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4.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 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6.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管理全镇财政收支。负责拟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并组织执行。编制财政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管理辖区内预算内资金活动。指导事业单位资金决算等财务日常业务。审核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做好辖区内财源的培育和涵养;
9.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 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吉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由镇人民政府(本级)、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政府本级:核定机关行政编制共41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人员情况:在职行政人员39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人,遗属8人。
2.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18人,在职全额事业17人。
3.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12人。
4.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共12人,在职全额事业12人。
5.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4人。
第二部分:平吉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平吉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194.6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8.5%,主要原因是: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提高;2、村级干部待遇提高。2025年支出总预算2194.67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8.5%,主要原因与收入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194.67万元,同比增加172.02万元,增长8.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74.67万元,同比增加177.02万元,增长8.9 %。
政府性基金拨款20万元,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30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20万元,下降10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本医疗补助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提高;2、村级干部待遇提高。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19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8%,同比增加193.09万元,增长10.9%;项目支出22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2%,同比减少21.386万元,下降8.7%。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26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8%,同比增加281.49万元,增长28.5%。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53.8%。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05.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7.7%。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减少25.16万元,下降32.4%。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77.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同比增加15.48万元,增长24.9%。
(6)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474.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6%,同比减少87.82万元,下降15.6%。
(7)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1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同比增加6.43万元,增长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8 %,同比增加193.09万元,增长10.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3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同比增加178.47万元,增长1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 %,同比增加16.02万元,增长1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4%,同比减少1.1万元,下降1.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2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2%,同比减少21.38万元,下降8.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4.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同比增加62.09万元,增长3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84.27 万元,下降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7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69.9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4.7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经费开支。
2.行政运行118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6.2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平吉镇城镇垃圾处理费(非税)及平吉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非税)的支出。
4. 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开支。
5.行政单位离退休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统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7.行政单位医疗53.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5.5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环卫设备日常经费开支及镇级外包垃圾清运支出。
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7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5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干部报酬、公务费用及村级党建工作站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10.住房公积金114.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4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比上年预算9万元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23.3%。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25年减少了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费支出,所以导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5年减少了公务接待,所以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5.4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22.9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5.4万元,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22.9%。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82.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平吉镇人民政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0.3万元,同比增加9.35万元,增长984.2%,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分散采购预算1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9.35万元,增长984.2%。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9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4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区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本级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 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 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计生服务所执法用车实用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224.76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乡村级公务费项目6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每月按时发放每一个行政村按标准50000元/年主要用于村干部办公经费,确保村级公务正常运转。
重点项目二: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48.0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月清运垃圾约840吨,确保垃圾清运质量达标,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推动“美丽钦北·生态乡村”建设。
重点项目三:平吉镇城镇垃圾处理费(非税)项目4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高集镇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质量。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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