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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5 09:00     来源: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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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平吉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司法、卫生健康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治理。

7.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服务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职责。

8.加强镇干部职工自身队伍建设。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政府:核定编制共46人,其中行政43人,后勤服务编制3人。在职行政42人。其他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遗属10人。

2)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16人,在职全额事业15人。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8人,在职全额事业8人。

4)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5)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7人,在职全额事业7人。

7)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8)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04.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4.28万元,增长12.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04.07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4.28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的投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3304.07万元,同比增加374.28万元,增长12.7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61.0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及各项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5.59万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类)8.42万元,主要用于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2万元,增长40.33%,主要原因是禁毒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4.科学技术支出3.23万元,主要用于区派工作队员伙食补助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类)1.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协管员工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16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减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7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及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等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27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养老基数加大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90.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卫生协管员工资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82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提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1.47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奖补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9.19万元,下降98.38%,主要原因是减少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的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127.6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项目支出、美丽村屯示范建设项目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92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村屯示范建设项目支出等。

10. 农林水支出(类)1762.7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干部工资基本报酬、村级办公经费、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项目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1.52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支出的投入。

11.住房保障支出(类)41.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4.15万元,下降72.1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的支出。

1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1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吉镇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58万元,项目支出1569.8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履职能力提升0.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支出。

2.行政运行978.0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记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专项统计业务0.52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0.7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6万元,主要用于村党组织经费支出、农村党员培训经费、党代会经费、村干部增资经费等。

7.兵役征集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8.特别业务8.42万元,主要用于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支出。

9.其他重大科技项目3.23万元,主要用于区派工作队员伙食补助支出。

10.其他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协管员工资支出。

1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1.40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经费的支出。

1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实缴费的支出。

16.其他优抚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墓维修项目支出。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6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补助支出。

18. 行政单位医疗50.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公务员医疗补助27.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大气1.47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奖补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8.9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项目支出。

22.农业生产发展3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生产保障补助支出。

23.农村社会事业112.9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村级排污排水工程项目等支出。

24.农村道路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平吉村委各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支出。

25.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0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一次性安置费用支出。

26.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配套设施项目支出。

2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05.95万元,主要用于平吉有米项目、九联食品加工车间项目等支出。

28.生产发展363.93万元,主要用于特色产业奖补项目支出。

29.对村级公益事业的补助58.1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3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73.48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委办公费支出。

31.其他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领导“联镇包村”活动经费项目支出。

32.农村危房改造0.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支出

33.住房公积金41.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34.地质灾害防治0.9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4万元,其中: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3.92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村屯”示范村奖励资金支出。

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1万元,支出决算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31万元,下降6.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7.4%。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度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7.4%。2023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2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57.7%。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1次、共计11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1次、11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 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4.62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8.586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237万元。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部门预算整体目标自评得分为9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63个项目全面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3033.309945万元。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63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平均得分为93.49其中:一等等次项目48个,二等等次项目14个,三等等次项目1个。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1、通过“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的实施,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村镇生活垃圾处理问题,逐步推动乡镇生活垃圾全覆盖处理,2、通过“九联食品原材料加工车间项目”的实施,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为本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3、通过“美丽村屯示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建设“传承文明、滨海风情、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钦州乡村新风貌,焕发乡村新活力,创新打造一批试点示范工程,推动我市乡村振兴。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附件: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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