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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28 00:00     来源: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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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平吉镇政府2022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吉镇政府2022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平吉镇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平吉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司法、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政府:核定编制共43人,其中行政43人。

2、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16人,其中行政0人。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8人,其中行政0人。

4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共3人,其中行政0人。

5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核定编制共2人,其中行政0人。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7人,其中行政0人。

7、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共3人,其中行政0人。

8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 2人,其中行政0人。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政府:在职行政37人,事业办事员及其他0人。其他人员:机关服务人员1人,遗属10人。

2、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在职全额事业14人。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全额事业8人。

4、卫生健康服务所:在职全额事业2人。

5、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在职全额事业2人。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职全额事业7人。

7、水利水土保持站:在职全额事业2人。

8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职全额事业1人。

第二部分:平吉镇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793.44万元,同比增加332.03万元,增长22.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1.69万元,同比增加281.28万元,增长19.5%。

政府性基金拨款25万元,同比4万元,增长19.05%。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6.75万元同比46.75万元,增长10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增加村级两委干部工资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79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41%,同比增加279.61万元,增长23.69%;项目支出333.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59%,同比增加52.41万元,增长18.6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29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45%,同比增加518.61万元,增长66.43%。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2%,同比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3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同比减少69.53万元,下降34%。

4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3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22%,同比减少94.63万元,下降70.37%。

5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8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0%,同比上年持平

6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85.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9%,同增加4万元,增长4.88%。

7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2%,同比增加17.96万元,增长38.18

8)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6.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同比增加11.28万元,增长17.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6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41%,同比增加279.61万元,增长23.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70.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同比增加227.84万元,增长17.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2%,同比增加59.69万元,增长71.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6.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17%,减少7.86元,下降14.5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3.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59%,同比增加52.41万元,增长18.6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87%,同比减少44.99万元下降60.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同增加83.9万元,增长63.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13%,同增加6万元,增长8.44%。

资本性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0%同增加7.5万元,增长30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60.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61.6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经费开支。

2.人大监督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监督活动开支。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开支。

4.行政运行1210.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8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的经费开支

7. 兵役征集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开支。

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保所公用经费及日常工作的运行。

9.行政单位离退休34.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1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统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11.行政单位医疗34.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2.公务员医疗补助5.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缴费支出。

13.农村环境保护87.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保洁员的补助支出。

1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0.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级六所非税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开支镇级外包垃圾清运支出

1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公务费用及村级党建工作站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16.住房公积金76.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城市环境卫生2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万元。

(二)2022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万元,比2021年预算17.44万元减少10.4万元,同比下降59.63%202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2022预算2.40万元,同比减少7.04万元,下降74.58%。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37.5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预算 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预算 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平吉镇政府单位的构成。

平吉镇政府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所属7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站、退役军人服务和各村(居)委会

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43.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26.70万元同比减少77.34万元,下降74.33%,其中:集中采购26.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7.57%,同比减少77.99万元,下降74.96%;分散采购预算0.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43%,同比增加0.65万元,增长10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2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1.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5.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1.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镇政府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3辆,其中:镇政府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 辆,实有车辆 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 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辆,大型普通客车 0辆),公务用车 2辆(越野车0 辆,小型轿车2辆);计生服务所执法用车实有车辆1 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1 辆)。

、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793.44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16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33.38万元,分别是:2022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项目,预算金额29.57万元;2022年村级公务费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人大会议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2022年人大监督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2022年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预算金额0.5万元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2022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2022年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2.96万元2022年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7.95万元2022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2022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2022年宗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2022年社保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2022年平吉镇配套建设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2022年平吉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202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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