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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平吉镇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吉镇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平吉镇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平吉镇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社会治安、司法、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当前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4.加强公共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政府:核定编制共42人,其中行政42人。
2、计生办:核定编制共10人,其中行政0人。
3、国土规建环卫安临站:核定编制共15人,其中行政0人。
4、广播站:核定编制共4人,其中行政0人。
5、社保所:核定编制共2人,其中行政0人。
6、水利站:核定编制共2人,其中行政0人。
7、林业站:核定编制共 3人,其中行政0人。
8、交通站:核定编制共5人,其中行政0人。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政府:在职行政38人,事业办事员及其他0人。其他人员:机关服务人员1人,遗属12人。
2、计生办:在职全额事业8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3、国土规建环卫安临站:在职全额事业13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4、广播站:在职全额事业2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5、社保所:在职全额事业5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6、水利站:在职全额事业1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7、林业站:在职全额事业3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8、交通站:在职全额事业3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第二部分:平吉镇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报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461.41万元,同比减少303.46万元,下降17.1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0.41万元,同比减少275.46万元,增长16.05%。
政府性基金拨款21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57.14%。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租金收入及扶贫捐赠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46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77%,同比减少178.16万元,下降13.11%;项目支出28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23%,同比减少125.3万元,下降30.8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80.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2%,同比增加48.79万元,增长6.67%。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23.4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60%,同比减少7.48万元,下降24.22%。
(4)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04.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9%,同比增加18.57万元,增长9.99%。
(5)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34.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同比减少12.3万元,下降8.38%。
(6)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8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3%,同比上年持平。
(7)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8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同比减少63万元,下降43.46%。
(8)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47.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减少293.74万元,下降86.2%。
(9)交通运输科目支出预算32.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1%,同比减少2.09万元,增长6.08%。
(10) 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6%,同比增加5.8万元,增长10.3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8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77%,同比减少178.16万元,下降13.1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2.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1%,同比增加139.39万元,增长15.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0%,同比减少67.85万元,减少44.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4.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9%,减少249.69万元,下降82.1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8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23%,同比减少125.3万元,下降24.5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4.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54%,同比减少22.9万元,下降2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27%,同比减少62.2万元,下降31.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1.1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25.31%,同比减少42.7万元,下降37.52%。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50万元。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80.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59.9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会议经费开支。
2.人大监督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监督活动开支。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开支。
4.行政运行54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7万元,项目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驻村工作队员伙补助费。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6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区派、镇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租金收入及扶贫捐赠收入安排的支出。
6.事业运行150.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规建环保安临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开支。
7. 兵役征集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开支。
8.广播电视事务23.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开支。
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3.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日常工作的运行。
10.行政单位离退休40.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1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统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12.计划生育机构90.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计生办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开支。
13.行政单位医疗20.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事业单位医疗15.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5.公务员医疗补助7.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缴费支出。
16.农村环境保护87.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保洁员的补助支出。
17.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小城镇建设配套费非税收入安排的开支。
1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0.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级城乡环卫站非税收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开支及镇级外包垃圾清运支出。
19.事业机构32.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开支。
20.水利技术推广9.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利技术推广站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开支。
2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站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22.公路养护32.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交通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开支。
23.住房公积金65.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城市环境卫生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4万元,比2020年预算12.08万元.增加5.36万元,同比增长44.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9.44万元,同比减少0.64万元,下降6.35%。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 8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30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 8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30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 0万元。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平吉镇政府单位的构成。
平吉镇政府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所属8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政府本级、计生办、广播站、劳保所、国土规建环保安临站、水利站、林业站、交通站和各村(居)委会
(二)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83.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 104.04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镇政府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3辆,其中:镇政府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 辆,实有车辆 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 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辆,大型普通客车 0辆),公务用车 2辆(越野车0 辆,小型轿车2辆);计生服务所执法用车实有车辆1 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1 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镇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1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95万元,其中:镇政府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是:村级保洁员经费补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 87.9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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