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平吉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综合信息

公告(黄华浪)

2025-12-03 09:0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黄华浪房屋位于平吉镇中兴街(粮所小区),已实建一至四层局部五层,现向我镇申请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经审查,具体情况及我镇意见如下:

该房屋底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钦国用(2007)第C1108号),用地面积为66.36平方米, 并取得一至三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02175),审批建筑面积211.68平方米。该户实建面积336.48平方米,实建较原审批多124.8平方米,为房屋四层面积和房屋局部第五层面积。该房屋正面二层出挑1.5米,出挑部分与周边同排持平。

该房屋宗地用地面积66.36平方米,土地权属内建筑面积共311.28平方米,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25.2平方米(其中12.6平方米已办理规划许可),二层以上正射投影超出土地权属外建筑面积拟同意保留使用,不予以登记。

违法建设行为已于2025年11月由钦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现我镇拟同意按《钦北区解决城镇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个人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向钦北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具认定意见和房屋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划管理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黄华浪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拟不动产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有效公告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公告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平吉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pjz/fdzdgknr/bmwj_31/。如对该房屋规划变更情况及房屋不动产拟登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平吉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5610300

特此公示。

附件:1.审批建施图复印件.pdf

             2.实建测绘图复印件.pdf

                

  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6282630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