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中共钦北区平吉镇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 标 题:关于凌 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平发〔2024〕2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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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和团体、各厂场: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
凌 燕任平吉镇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
苏起东任平吉镇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黄梅英任平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银 炜任平吉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郑 敏任平吉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黄广营任平吉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彭显洋任平吉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朱智伟任平吉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
黄莉媛任平吉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利 鑫任平吉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兼);
利宇泉任平吉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
梁昌贵任平吉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复兴任平吉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斌光任平吉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赖中琳任平吉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平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兼);
刘怀聪任平吉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俊宗任平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刘怀超任平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
凌永明任平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
中共钦北区平吉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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