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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那蒙镇人民政府共设5个站办所,其中行政单位 1 个,政府事业单位 4 个,5个站办所分别是:政府本级、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农业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便民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年那蒙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85人,实有在职8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2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情况:其中在职84人[行政34人,全额事业51人(含参公2人,动态事业编制3人),其中:那蒙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核定编制共10人,在职全额事业10人,那蒙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4人,那蒙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4人,那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12人];退休52人;离休0人;其他人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村干部77人,单位自聘10人,劳务派遣6人,村级保洁员90人,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差额拨款)24人,遗属13人,政策定补3人。
第二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951.59万元,支出总预算1951.5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19.21万元,增长6.51 %,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19.21万元,增长6.51%,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物业补贴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951.59万元,同比增加119.21万元,增长6.51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9.59万元,同比增加163.21万元,增长9.19 %。
政府性基金拨款12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45.45%。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34 万元,下降10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1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 %。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物业补贴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9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84%,同比增加173.78万元,增长10.74%;项目支出16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6 %,同比减少44.57万元,下降20.84%。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17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9%,同比增加203.14万元,增长20.95%。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5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9.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3%,同比减少24.04万元,下降11.23%。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1%,同比减少29.37万元,下降35.68%。
(5)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54.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同比减少11.35万元,下降17.18%,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环卫城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办公经费等支出。
(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2%,同比减少16.74万元,下降4.34%,主要用于村支书和村干部工资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3%,同比减少0.43万元,下降0.3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92.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84%,同比增加173.78万元,增长10.7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4.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9%,同比增加156.54万元,增长10.96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8%,同比增加20.76万元,增长19.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1.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2%,同比减少3.53万元,下降4.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9.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6 %,同比减少54.57万元,下降25.5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31%,同比减少39.22万元,下降35.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8%,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50%。
委托业务支出预算36.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3.05%,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4.58%。
办公费支出预算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36%,同比减少20.37万元,下降32.66%。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92.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7.3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1.5万,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2.行政运行0.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支出。
3.行政运行111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7%,同比增长142.23万元,增长14.67%。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国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50%。
6.行政单位离退休 1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前获得荣誉补助、年度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等开支。
7.事业单位离退休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前获得荣誉补助、年度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等开支。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规定全部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52.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城乡社区支出预算 4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1%,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环卫城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办公经费等支出。
1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69.3万元,主要用于村支书和村干部工资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9.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为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万元,比上年预算7万元增加0.8万元,同比增长11.43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办公事项增加,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8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20 %。主要用于:相关公务人员来本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并为此提供用餐、住宿、陪同、交通等方面的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7万元,同比增加1 万元,增长16.67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7万元,同比增加1 万元,增长16.67%。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办公事项增加,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6.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2.9万元,持平,其中:集中采购22.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2.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其他车辆为:那蒙镇便民中心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那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3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皮卡车1辆,面包车1辆,环卫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1个,预算资金169.33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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