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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16 10:25     来源: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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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 个(政府本级),事业单位7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7个(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水利水土保持、退役军人服务站)

编制情况:

1、政府:核定编制共73人,其中行政35人,后勤服务编制3人。在职行政35人,事业办事员及其他38人。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3人,遗属12,政策定补人员3人

2、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4人。

3、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7人,在职全额事业7人。

4、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共5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

5、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6、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5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

7、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8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25.52万元,同比减少198.82万元,下降7.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25.2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98.82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2625.52万元,同比减少198.82万元,下降7.0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908.1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同比减少50.44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方面支出数减少

2.国防支出(类)4.00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兵役征集支出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7.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维稳工作支出。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维稳工作支出增加

4.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6.29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村级公共服务建设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减少25.44万元,下降80.18%,主要原因是减少村级公共服务建设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0.3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6.86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补贴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62.5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计生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政府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费支出。同比增加2.49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补贴支出

7. 节能环保支出(类)2.8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乡村活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46.12万元,下降94.2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成果显著,经费支出减少

8. 城乡社区支出(类)536.0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增加358.76万元,增长202.37%,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经费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824.1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水利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公用经费、村级干部工资、村级办公经费、村屯绿化、农村道路建设、扶贫专项工作、村级党建工作等支出。同比减少463.42万元,下降35.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村级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及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10.0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工作支出。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交通运输工作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76.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4.48万元,下降15.96%,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补贴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支出。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支出增加

13.其他支出(类)5.00万元:要用于政府各项办公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各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1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1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16万元,项目支出749.8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860.0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0.33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0.7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维稳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建设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18万元,主要用于党代会、党建和廉洁工作支出。

8.兵役征集4万元,要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9.特别业务7.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群众文化4.9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建设。

11.其他文化和旅游1.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工作日常支出

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7.95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3.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支出。

14.行政单位离退休29.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事业单位离退休6.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人员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离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18.其他优抚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工作方面支出。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0.行政单位医疗35.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公务员医疗补助25.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2.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5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美丽乡村工作经费(非税)、垃圾清运工作经费。

24.农村社会事业53.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

25.农村道路建设4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方面支出。

26.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2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20.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新增债券扶贫村屯道路硬化资金。

28.生产发展155.1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产业以奖代补及产业示范小区建设资金。

29.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14.4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3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27.38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村(居)民小组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经费、党建工作站运行经费、2021年党建工作站站长绩效奖励经费、2022年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资金。

3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度款、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

32.其他农林水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33.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4.农村危房改造1.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面支出。

35.住房公积金75.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地质灾害防治2.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方面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8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50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87.04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

2.土地开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工作支出。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5.1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工作方面支出。

5.城市建设支出39.3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方面支出。

6.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工作方面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9万元,下降13.04%。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年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6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减少0.9万元,下降100%。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共计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9.7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58.93万元,降低39.63%。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241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6.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自评得分为9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7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2862.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评分等级分布情况,获得一等的项目有51个,能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获得二等的项目有23个,能较好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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