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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05 00:00     来源: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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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机构设置为内设科室)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 个(政府本级),事业单位7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7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利站、林业站、交通站)  

编制情况:  

1、政府:核定编制共60人,其中行政35人,后勤服务编制3人。在职行政35人,事业办事员及其他38人。其他人员:交通站人员5人,机关服务后勤人员3人,遗属14人。  

2、计生办:核定编制共9人,在职全额事业9人。  

3、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编制共5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  

4、文化广播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5、社保所:核定编制共5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  

6、水利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7、林业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87.10万元,同比增加768.18万元,增长21.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13.6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768.18万元,增长29.04%,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征地补偿款支出等。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873.4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4287.10万元,同比增加768.18万元,增长21.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818.3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同比增加125.36万元,增长18.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方面支出数增加  

2.国防支出(类)4.00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兵役征集次数增加  

3.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88.78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村级公共服务建设经费支出。同比上年增加3.23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增加村级公共服务建设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6.8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8.05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补贴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150.6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计生工作专项工作经费、政府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费支出。同比减少43.03万元,下降22.21%,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补贴支出  

6. 节能环保支出(类)49.4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乡村活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4.73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减少清洁乡村活动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1243.6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增加868.62万元,增长231.59%,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经费及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763.7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水利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公用经费、村级干部工资、村级办公经费、村屯绿化、农村道路建设、扶贫专项工作、村级党建工作等支出。同比增加32.71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及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9. 交通运输支出(类)44.7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减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62.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支出。同比减少65.02万元,下降50.86%,主要原因是减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的支出。  

11.粮油物资储备0.6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征集工作支出。  

1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13.年末结转和结余873.4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89万元,项目支出846.9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9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2.其他人大事务14.8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所开展人大参观培训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行政运行574.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事业运行37.93万元,主要用于四所合一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6.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25.0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工作支出。  

7.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建设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64万元,主要用于党代会、党建和廉洁工作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工作支出。  

10.兵役征集4万元,要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1.群众文化47.9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建设。  

12.其他文化和旅游0.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工作日常支出  

13.广播电视事务40.22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2.1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15.行政单位离退休35.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人员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离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部分支出。  

18.退伍军人管理事务(类)拥军优属0.25万元,主要用于2020八一慰问退役军人支出。  

19.基本公共卫生专项13.0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7.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服务项目支出。  

21.计划生育机构89.6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2.行政单位医疗17.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事业单位医疗17.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公务员医疗补助6.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5.环保节能大气污染防治3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26.环保节能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27.农村环境保护44.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6.6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  

2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3.2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美丽乡村工作经费(非税)、垃圾清运工作经费。  

30.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31.事业机构29.8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32.水利技术推广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支出  

3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4.9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新增债券扶贫村屯道路硬化资金。  

34.生产发展44.1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产业以奖代补及产业示范小区建设资金。  

35.其他扶贫支出46.52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帮扶经费、新增债券结余扶贫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01.94万元,主要用于党群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村(居)民小组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经费、党建工作站运行经费、2020年党建工作站站长绩效奖励经费、2021年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资金。  

3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57.8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度款、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  

38.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项目补助  

39.其他农林水支出12.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40.公路养护44.7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站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41.住房公积金62.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粮油物资储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1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87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111.9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城市环境卫生16.8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等支出。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56万元,支出决算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4%;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2.67   万元,下降32.7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1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3%,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66%。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持平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6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3%,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2%,同比减少2.65万元,下降74.02%。主要用于减少公务接待。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5个批次、共计21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5个批次、2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5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49.37万元,降低55.50%。主要原因是:减少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1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8.37万元,其中: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53.37万元那蒙镇雄基钢结构装配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坟山迁移补偿款135万元;工作经费(非税)26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30.44%。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9.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63.87万元自评得分为91.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机构协调亟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力量,强化协调和指导功能;二是群众主体意识不强广大群众是生态乡村建设的主体,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后续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资金短缺容易导致后续管理空缺,难以建立真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那蒙镇雄基钢结构装配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坟山迁移补偿款项目自评得分为90.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群众没选好地址迁移;二是要等群众选定迁移时间;三是绩效考核的实际效果不理想。“工作经费(非税)”项目自评得分为90.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贯彻不到位;二是只注重理论,不重实践,三是绩效考核的实际效果不理想。  

3.详见附件。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钦北区那蒙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  

                   2021年度钦北区那蒙镇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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