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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08 00:00     来源: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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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那蒙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那蒙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那蒙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 1 个(政府本级),事业单位7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7个(那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那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那蒙镇社会保障服务所、那蒙镇文化广播电视站、那蒙镇水利站、那蒙镇林业站、那蒙镇交通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那蒙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正式在职人员34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其他聘用28人(包含定补4人)、遗属人员13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正式在职9人;文化广播站正式在职3人;社会保障服务所正式在职5人;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11 人;水利站正式在职2人;林业站正式在职3人;交通站5人。

第二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那蒙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472.89万元,同比增加73.89万元,增长5.2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1.89万元,同比增加73.89万元,增长5.36%。

政府性基金拨款2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没有增减数。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物业补贴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4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5%,同比增加16.63万元,增长1.48%;项目支出332.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55%,同比增加57.26万元,增长20.8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78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15%,同比增加208.24万元,增长36.24%。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3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同比减少1.52万元,下降4.37%。

4)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9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8%,同比增加40.64万元,增长25.97%。

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4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3%,同比增加5.73万元,增长4.08%。

6)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3.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2%,与上年预算支出数一样。

7)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65.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2%,同比减少57万元,下降46.69%。

8)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5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同比减少157.44万元,下降72.48%。

9)交通运输科目支出预算5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8%,同比增加12.46万元,增长27.91%。

10)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3%,同比增加20.76万元,增长38.9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4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5%,同比增加16.63万元,增长1.4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13.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84%,同比增加214.68万元,增长26.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5.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6%,同比减少49.72万元,下降39.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1.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0%,同比减少148.33万元,下降74.3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32.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55%,同比增加61.26万元,增长22.6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2.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98%,同比增加36.76万元,增长23.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9.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02%,同比增加54.5万元,增长64.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40.7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1.1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2、人大监督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用于镇人大监督活动费用。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活动费用。

4、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联络站建设经费。

5、行政运行453.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8.2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123.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按规定用于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人员和日常公用开支。

8、兵役征集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征兵工作项目开支。

9、广播电视支出33.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按规定用于广播站人员和日常公用开支。

1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7.44万元,其中56.44用于社会保障机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万元用于项目支出预算,按规定用于社会保障机构日常公用开支。

11、行政单位离退休32.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前获得荣誉补助、年度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等开支。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规定全部用于按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3、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03.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用于保证计生办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自筹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

14、行政单位医疗1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5、事业单位医疗17.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6、公务员医疗补助6.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17、农村环境保护53.3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全部按规定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开支。

18、水利技术推广2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利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环卫城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办公经费等支出。

20.林业事业机构3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

2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站经费支出。

22、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57.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交通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23.住房公积金74.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工作经费及美丽那蒙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镇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6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主要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5.6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那蒙镇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北区那蒙镇政府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那蒙政府本级及镇属七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镇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那蒙计生办、 那蒙广播站 那蒙劳保所 、那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那蒙水利站 那蒙林业站 、那蒙交通站。

纳入那蒙镇政府部门预算的七个事业单位包括: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七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那蒙计生办、 那蒙广播站 那蒙劳保所 、那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那蒙水利站 那蒙林业站 、那蒙交通站。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53.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镇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1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2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镇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镇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轿车1辆);那蒙计生办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那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皮卡车1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镇2021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37万元,其中: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即是: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3.37万元。其他3个分别是:村级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乡村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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