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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那蒙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03 10:20     来源: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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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2024那蒙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北区那蒙镇人民政府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那蒙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村(社区)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钦北区政府有关防溺水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心下移,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解及具体措施

做好青少年安全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要认真落实政府的牵头责任,职能部门的防范责任,教育单位的宣传教育责任,突出家庭的监护责任和社会团体的关爱责任,构建组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动机制。

(一)镇中心学校和所有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宣传专题片、悬挂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在高温、多雨等溺水事故易发期,教职工通过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学生家长提出温馨提示或发布安全预警提示信息。

布置落实中小学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广泛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1、各校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校可通过课间操等形式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儿童在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下,做到“四不一举报”:即不到水边游玩、不下河洗澡、不盲目涉水过河、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遇见青少年儿童下河洗澡要迅速向班主任、家长或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2、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活动。各校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以普及游泳知识,以典型事例教育警示学生,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正确施救方法。

3、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尤其是小学要召开一次主题家长或监护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责任,要求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做好节假日安全监管工作。

4、印发一份《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或宣传材料。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通报学校上下学和放假、开学的时间,以及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要求家长务必履行监护人安全监管责任。

5、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课前、课后安全提示制度。做到平时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安排1-2分钟开展提示教育。每周一次专题教育要有记录。

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学校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学校要督促家长接送;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提醒家长,节假日是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要加强对孩子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充分发挥监护人的监护管理作用,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

各校要配合村委会共同督促家长等监护人切实发挥监护作用,承担教育管理职责。

(二)各村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工作。

1、各村委会要根据季节特点,遵循防控规律,关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负责督促其范围内各水域权属主体,认真逐一排查隐患,整改到位,堵塞漏洞。做好水域隐患登记工作,在事故易发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委会要在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警示性标语,做到基层第一线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2、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桥梁及建筑工地等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治,设置警示标牌。

3、团委、妇联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关爱工作。要充分发挥青少年儿童家长、“五老”人员及志愿者作用,发挥他们熟悉人头、地形情况的优势。

4、宣传部门要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关爱青少年儿童安全成长,以及中小学“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情况。

5、医院要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掌握正常的防溺水知识和常识,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6、派出所要切实做好溺水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辖区水域防溺水工作.

2、加强责任落实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注的联防联动机制。

3、加强协调配合

按照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预防溺水,保障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强大合力。

4、加强检查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青少年学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本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中小学校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凡因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那蒙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为贯彻钦州市、钦北区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那蒙镇溺水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那蒙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那蒙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冯洪钧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钦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石能宽   那蒙中学校长

袁月扬   那蒙中心小学校长

周俊任   那蒙派出所所长

陈杏武   那蒙卫生院院长

陈开化   那蒙镇水利站站长

            潘振齐   四维村委支书

            韦业家   平福村委支书

            班运儒   六马村委支书

            韦湖光   湴山村委支书

            黄崇虑   那桂村委支书

            梁兆严   板选村委支书

            梁大伟   屯周村委支书

            江开祥   陂角村委支书

               竹山村委支书

            陈杏三   那蒙村委支书

            黄岳忠   屯里村委支书

            陈丙明   硃砂村委支书

            程忠禄   岳马村委支书

            农增喜   那蒙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黄钦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那蒙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溺水防控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开展防溺水联防联动。

2.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学生溺水防控,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居民安全意识。

3.组织开展辖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在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各类水域设置警示标语(标牌),配备救生设备、防护设施,建立健全防溺水工作长效常态机制。

4.当发生溺水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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