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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街道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反映本级及下属4个二层事业机构、下辖2个社区居委的全部收支。纳入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本级)
2.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3.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4.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5.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钦北办发〔2021〕3号文件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及钦北办发〔2021〕4号文件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制订的基本职能: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
二是:推进区域发展
三是:组织公共服务
四是:实施综合管理
五是:维护社会稳定
六是:指导基层自治
七是:监督专业管理
八是:动员社会参与
九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主要工作目标。
1. 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改变工业薄弱面貌。
2. 继续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3. 继续抓好项目开发建设,推进城市建设化进程。
4. 继续抓好财税征收,保障税收稳步增收。
5. 抓好民生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6. 继续开展平安建设活动,构建和谐鸿亭。
8. 抓好廉政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水平。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35人,其中行政9人,参公管理0人,后勤服务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26人,定额0人,自收自支0人;
人员情况:干部职工共 35人,其中在职35人(行政9人,参公管理 0人,全额事业26人,定额 0人,自收自支 0人),退休2人,离休0人;
其他人员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长期聘用 82人,单位自聘0人,党建组织人员1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28人,编外安置(原城区财政所编外人员)人员1人,遗属0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878.6 万元,支出总预算878.6 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1.57万元,下降0.18 %,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经费收入对比上年批复减少。
总支出较上年下降0.18 %,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经费支出对比上年批复减少支出就相对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 878.6 万元,同比减少 1.57万元,下降0.1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6 万元,同比减少1.57万元,下降0.18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项目经费收入对比上年批复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2.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11 %,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0.19%;项目支出预算1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9 %,同比减少3.18万元,下降16.08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都是因2025年项目经费对比上年批复减少故收入与支出均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6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69.68 %,同比减少1.28万元,下降0.2 %;
2.国防支出科目 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23 %,同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6.62 %,同比增加6.19万元,增长11.92%;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16 %,同比减少13.71 万元,下降41.94 %;
5.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17 %,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66 %;
6.农林水支出科目13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5.7 %,同比减少3.26万元,下降2.31%;
7.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45%,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28.1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62.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11 %,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0.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812.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4.24%,同比增加2.79万元,增长0.34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47.1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5.52 %,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0.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29%,同比减少0.78万元,下降23.4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8.89 %,同比减少3.18万元,下降16.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18万元,下降16.08%。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2.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人大会议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办事处人大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按人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会议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2. 行政运行61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71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 国防兵役征集支出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每年兵役征集和民兵建设的支出。如年度征兵兵役登记、民兵整组及征兵工作办公费、培训费、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等经费支出。
4. 行政单位离退休2.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 行政单位医疗 18.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的支出,如维修等。
8.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7.9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市社区专职化工作者工资补助及党建工作站经费的支出。
9.住房公积金47.8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 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10.71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 9.8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26.32%,增减因素:2025年继续减少项目经费,从而政府采购也跟着减少了支出。 其中:货物采购预算9.8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26.32%;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街道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0 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北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 辆,其中:本级 1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 0 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老干部工作用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0 辆,大型普通客车 0 辆),公务用车 0 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个,预算资金 16.6 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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