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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鸿亭街道办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24 17:1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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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街道办及社区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街道办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办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工作。

8.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内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反映本级及下属4个二层事业机构的全部收支。纳入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本级)

2.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3.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4.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5.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人员构成情况

1、街道办:核定编制共9人,在职行政9人。

其他人员:机关服务后勤人员1人。

2、党群服务中心: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6人,其中行政0人,在职全额事业6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9人,其中行政0人,在职全额事9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10人,其中行政0人,在职全额事业10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5、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2人,其中行政0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其他自收自支人员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本级)

2.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3.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4.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5.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888.7万元,同比减少23.01 万元,下降 2.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888.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3.01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23年减少了相关的项目经费支出。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888.7万元,同比减少23.01万元,下降2.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 626.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在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增加了32.99万元,增长了5.56%。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安排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2.国防支出(类)2 万元,主要用于为每年兵役征集和民兵建设。如兵役登记、民兵整组及征兵工作办公费、培训费、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等经费支出。同比减少 2.00 万元,下降50 %,主要原因是:2022年兵役征集增加了相应的征兵培训费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综治办禁毒整治工作中相关的费用支出及司法所的水电费用支出。同比减少1.2 万元,下降23.08 %,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增加了司法所的水电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1.88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3万元,减少13.3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经费的支出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34.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以及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和宣传计生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开支。同比减少0.89万元,下降35.83%,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份之后取消了非税收入减少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宣传办公费用。

6.城乡社区支出(类)26.56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人员工资、加班、高温补助及日常开支和环卫车辆维修维护、其他城乡

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同比减少36.3万元,减少57.75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类)115 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同比减少2.19万元,下降1.86 %,主要是用于党建工作站经费的支出及社区干部工资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变动减少了相应的工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12.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6.42万元,下降68.15%,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发放绩效基数减少

9.节能环保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支出。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3.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国有企业改革中退休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支出。

11.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2.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89万元,项目支出 85.1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人大监督0.29万元,主要用于:我街道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3.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的支出。

4.人大会议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召开人大代表例会等方面相关的费用支出。

5.行政运行591.3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专项统计业务0.78万元,主要用于:我街道统计站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8.专项普查活动1.65万元,主要用于:我街道统计站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6.76 万元,主要用于发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专项工作支出。

10.兵役征集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兵专项工作支出。

11.特别业务4 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综治办禁毒整治工作中相关的费用支出。

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08万元,主要是用于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主要是用于离退休人员相应的补助经费

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77万元,主要是用于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行政单位医疗20.86万元,主要是用于街道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7.公务员医疗补助14.08万元,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18.大气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我街道用于治理空气污染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6.56万元,主要是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20.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钦江五桥到青年水闸人行步道附属配套及园林绿化工程以及停车场的工程经费支出。

2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党建工作站经费的支出和社区干部工资的支出。

22.住房公积金 12.3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9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6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 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符合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2022年度决算数相持平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 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相符合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2022年度决算数相持平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 0万元。同比无增减。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相符合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2022年度决算数相持平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相符合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街道征兵工作接待体检工作相关方面安排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43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相应的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312月31日,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支出856.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3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65.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得分的平均分为74.41分,我部站对32个项目进行了评分:其中评分等级一等为 16个,评分等级二等为 6个,评分等级三等为 2 个,评分等级四等为8个。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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