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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25 00:00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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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鸿亭街道办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街道办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街道办、社区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街道办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 领导和监督、检查街道办属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反映本级及下属4个二层事业机构、下辖2个社区居委的全部收支。纳入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本级)  

2.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3.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4.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5.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我街道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 35人,实有在职3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 1人。具体情况如下:  

1)街道办:核定编制共8人,在职行政7  

2)党群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6人,在职全额事业6人。  

3)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共9,在职全额事业8人。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共10人,在职全额事业10人。  

5)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2人。  

        

第二部分: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北区鸿亭街道办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 792.30万元,同比增加 204.64万元,增长34.8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92.30万元,同比增加204.64万元,增长34.82%。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了街道办公楼新项目经费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 7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3.4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3.83%,同比增加186.41万元,增长33.47%;项目支出 48.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17%,同比增加18.23万元,增长59.46%。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 677.77元,占支出总预算 85.54%,同比增加520.56万元,增长331.1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 47.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6%,同比减少64.13万元,下降57.57%。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 1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35%,同比减少 65.18万元,下降 77.7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 35.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54%,同比增加6.65万元,增长22.70%。   

5国防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与上年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减少198.78万元,下降98.93%。   

7农林水支出预算6.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24%,同比增加5.53万元,增长5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74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93.83%,同比增加186.41万元,增长33.4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0.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94.45%,同比增加173.09万元,增长32.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42.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67  %,同比增加13.26万元,增长45.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0.14%,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6.3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48.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17%,同比增加18.23万元,增长59.4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5.73%,同比增加2.8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5.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51.73  %,同比减少 2.97万元,下降10.5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1.64%,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 66.67%。   

资本性支出预算20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743.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48.8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大会议0.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办事处人大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按人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会议费等日常经费支出  

2. 人大监督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而发生的经费支出。  

3.行政运行641.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办公场地租金等。  

5.国防兵役征集支出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街道每年兵役征集和民兵建设的支出。如年度征兵是兵役登记、民兵整组及征兵工作办公费、培训费、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等经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行政单位离退休1.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16.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2.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的支出,如维修等。  

1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5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站经费的支出。  

12.住房公积金35.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街道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万元,比2021年预算 2.64万元减少1.64万元,同比下降62.1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开展业务活动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 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  1.00万元,同比减少1.64万元,下降62.12%。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接待人员,减的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活动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街道本级及街道 4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钦北区鸿亭街道办事处预算的4个事业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3.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2.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街道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18.37万元,同比增加4.74万元,增长34.78%,其中:集中采购 7.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39.30%,同比减少 4.49万元,下降38.34%;分散采购预算    11.1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1.70%,同比增加9.23万元,增长480.73%。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17.5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街道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0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街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 792.30 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街道12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 48.89万元,分别是:2022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鸿亭街道人大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9万元2022年宗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2022年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16万元;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2022年办公场地租金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30万元;2022年清理小广告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2022年人大监督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5万元;2022年城市社区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60万元;鸿亭街道新办公大楼工程建设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2022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93万元;202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0.93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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