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属行政管理单位,单位性质是行政,下设有7个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一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行单位独立核算。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 74人,实有在职6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3人,实有后勤服务编制3人。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编制数36人,编内实有在职33人,其中行政33人,参公管理0人,后勤服务编制数 1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全额事业0人,差额补助 0人,自收自支0人;人员情况:干部职工共30人,其中在职30人(行政30人,参公管理0人,全额事业0人,差额补助0人,自收自支0人),退休23人,离休0人;其他人员情况: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乡镇退职定补人员1人,区财政供养长期聘用24人,单位自聘10人,遗属10人。
2.计生办:核定编制共10人,在职全额事业10人。
3.文化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4人。
4.劳保所:核定编制共5人,在职全额事业4人。
5.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编制共11人,在职全额事业7。
6.水利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7.林业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4人。
8.交通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421.57万元,同比增加492.30万元,增长52.9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6.97万元,同比增加492.30万元,增长54.42 %。
政府性基金拨款24.6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含离退休费)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长;二是项目支出新增宗教工作经费项目3.00万元,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项目31万元,镇级选派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经费项目15.84万元,区派工作队员伙食补助经费项目15.84万元,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经费(非税)项目300.00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42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1%,同比增加130.36万元,增长15.80%;项目支出46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9%,同比增加361.94万元,增长347.48%。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488.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4%,同比增加105.26万元,增长27.49%。
(2)国防科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与上年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8%,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37.92%。
(4)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8.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7%,同比增加21.82万元,增长20.38%。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9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1%,同比增加16.01万元,增长20.93%。
(6)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36.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7%,与去年持平。
(7)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414.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18%,同比增加333.64万元,增长410.73%。
(8)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17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0%,同比增加8.64万元,增长5.07%。
(9)交通运输科目支出预算24.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同比增加6.73万元,增长37.31%。
(10)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4.1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1%,同比增加130.36万元,增长15.8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8.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22%,同比增加96.79万元,增长15.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7%,同比增加24.62万元,增长35.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3.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00%,同比增加8.94万元,增长6.6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6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9%,同比增加361.94万元,增长347.4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71%,同比增加63.92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2.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29%,同比增加298.02万元,增长286.12%。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55.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41.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3.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2.人大监督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人大监督的支出。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提升人大代表能力的支出。
4.行政运行4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4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兵役征集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费用的支出。
7.群众文化8.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化站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支出。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费用。
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1.计划生育机构1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计生站办公费、开展计生工作的经费,包括宣传组织、调查了解、迎检、资料印刷、设备购置等工作支出。
1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9.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计生站财政统发人员、自筹人员工资支出。
13.行政单位医疗23.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事业单位医疗9.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5.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
16.农村环境保护36.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费用。
17.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0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包括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1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7.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事务支出。
1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1.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美丽贵台环卫工人工资及设备维护费及美丽贵台工作经费。
20.林业事业机构31.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站财政统发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包括会议培训费、接待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21.对村民委员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4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4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是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办公费、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22.公路护养(公路水路运输)24.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交通站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包括会议培训费、接待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23.住房公积金47.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2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6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工作经费及美丽贵台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镇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86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22万元,比2018年预算5.47万元增加 2.75 万元,同比增长50.2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6.42万元,同比增加3.64万元,增长130.94%。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1.80万元,同比减少0.89万元,下降33.0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80万元,同比减少0.89万元,下降33.09%。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政府本级及所属7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政府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纳入政府部门预算的7个事业单位包括: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计生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劳保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水利站、林业站、交通站。
二、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55.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镇政府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其中:政府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计生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越野车0辆,小型轿车3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我镇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0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