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8日 |
| 标 题: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级林长、副林长名单和职责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贵政发〔2023〕8 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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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林长制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镇级林长、副林长名单、职责调整如下:
一、镇级林长、副林长
林 长:利远远 党委书记
黄 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林长:黄伟栓 人大主席
蒋汶娟 党委副书记
黄侃廷 党委委员、副镇长
宣泽永 政法委员、副镇长
李燕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艳凤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邓惠文 副镇长
戚汝鹏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陆明贝 二级主任科员
黄裕升 四级主任科员
严存辉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二、镇级林长职责分工
镇林长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生态建设负总责,负责在辖区内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知识宣传;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和火情早期处理;及时报告涉林案件线索,组织人员或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林案件,依职权处置森林异常情况,调解涉林纠纷;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要问题,协调处理跨区域重要涉林事务,解决辖区内国有涉林单位涉及当地且仅依靠国有涉林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生态护林员,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村级林长正常履职。
三、镇级副林长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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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副林长 |
分管领域 |
责任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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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栓 人大主席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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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汶娟 党委副书记 |
负责协调推进涉及本级层面涉林重大工作;协助林长推进全镇林长制工作;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洞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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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侃廷 党委委员、副镇长 |
负责协调推进全镇森林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涉林安全生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屯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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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泽永 政法委员、 副镇长 |
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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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负责协调推进镇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作和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重大案件的查处;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
爱国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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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凤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
负责指导对镇级副林长、村级林长考核评价工作;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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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惠文 副镇长 |
协调推进全镇涉林项目建设、涉林项目资金落实;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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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汝鹏 副镇长、 派出所所长 |
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涉林案件查处;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大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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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贝 二级主任 科员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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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裕升 四级主任 科员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贵台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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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存辉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百美村 |
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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