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9日 |
| 标 题:中共钦北区贵台镇委员会 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钦北区贵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 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贵发〔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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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林长制成员单位:
我镇于2021年7月17日印发了《钦北区贵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钦北区贵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进行修订,现将《钦北区贵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钦北区贵台镇委员会 钦北区贵台镇人民政府
2023年 6月29日
钦北区贵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修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21〕20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21〕93号)和《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北办通〔20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2021年7月17日印发的《钦北区贵台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贵发〔2021〕27号)进行修订。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为核心内容,以解决森林生态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森林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在全镇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顺畅、管理高效的生态建设机制,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为实现山常青、林长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到2021年7月中旬,在全镇设立镇、村两级林长,完善配套制度,建立运行机制,基本建成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林长制。成立林长办公室,印发林长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完成全镇林长公示牌立牌工作。
2.到2022年底,全镇各级林长制有效运转并取得初步成效,涉林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问题得到及时处置,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推进,森林生态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镇森林生态功能、林业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成效的显现,为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局面。
3.到2025年底,林长制持续优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化效果彰显,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辖区内违法破坏林草资源、生态环境的案件逐年减少,且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没有发生涉及自然资源的大案要案。
4.到2035年,全镇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体系
(一)林长体系
1.镇林长设置。镇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其中设林长2名,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副林长11名,由镇班子成员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林长分管责任片区详见附表1。
2.村(社区)林长设置。村(社区)设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
(二)工作机制
实行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建立健全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如: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林长考核评价制度等制度。
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镇党建办、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三)工作机构
镇设置林长办公室,林长办公室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林长制工作,其中1人专职负责林长制工作。村级不设林长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1.镇林长工作职责。镇林长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生态建设负总责,负责在辖区内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知识宣传;监督管理野外用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宣传教育和火情早期处理;及时报告涉林案件线索,组织人员或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林案件,依职权处置森林异常情况,调解涉林纠纷;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要问题,协调处理跨区域重要涉林事务,解决辖区内国有涉林单位涉及当地且仅依靠国有涉林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组织选聘生态护林员,做好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村级林长正常履职。
2.镇副林长工作职责。镇副林长按职责分工落实林长决策部署,协助林长落实具体工作;按实际需要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处理责任片区内涉林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协作完成涉林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有重大影响的生态工程建设;督导责任片区内林长制工作,监督、指导村级林长正常履职。
3.村(社区)林长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对本村(社区)森林资源的日常巡护、政策宣传,及时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以及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进行早期处理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监督管理生态护林员,协助完成涉及本村(社区)其他涉林工作。
4.林长会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由林长主持或林长委托副林长主持。职责: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听取各级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之间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重大争议。林长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5.林长办公室工作职责。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本级林长、副林长提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本级林长、副林长确定的事项和林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督导村(社区)林长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
加强生态护林员等基层管护队伍建设,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强镇林业工作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林能力和水平。利用“监控天网”、卫片督查等各方面科技力量,加强林长制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森林资源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
(四)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
建立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政府负责制,全力抓好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防控基础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设施、扑救队伍、扑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建立“林长+防火”机制,加强火险监测和风险隐患治理,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五)加强森林资源产权管理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权属,规范权属登记。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承包经营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特色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和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民致富,实现森林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林业执法力度
推动完善森林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林业执法监管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森林督查案件查处和整改,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推行林长制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林长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二)落实人员经费
要加强林长制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将森林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执法监管、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制宣传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三)加强总结推广
林长制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落实开展林长制工作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逐步完善林长制机制。建立林长制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制公示牌。林长办公室要会同本级党委宣传部门加强林长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1.钦北区贵台镇副林长职责分工表
2.钦北区贵台镇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钦北区贵台镇副林长职责分工表
|
镇副林长 |
分管领域 |
责任片区 |
|
人大主席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美村 |
|
党委副书记 |
负责协调推进涉及本级层面涉林重大工作;协助林长推进全镇林长制工作;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洞利村 |
|
党委委员、 副镇长 |
负责协调推进全镇森林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推进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涉林安全生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屯良村 |
|
政法委员、 副镇长 |
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逻村 |
|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
负责协调推进镇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作和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重大案件的查处;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
爱国村 |
|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
负责指导对镇级副林长、村级林长考核评价工作;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朴村 |
|
镇人民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 |
协调推进全镇涉林项目建设、涉林项目资金落实;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桃村 |
|
副镇长、 派出所所长 |
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涉林案件查处;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大路村 |
|
陆明贝 (二级主任科员)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那略村 |
|
黄裕升 (四级主任科员)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贵台社区 |
|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
按领导分工协助落实林长决策部署。 |
百美村 |
附件2
钦北区贵台镇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建办:综合运用林长履行职责的考核评价结果,将其作为评价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对接联系新闻媒体,做好林长制相关宣传报道。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助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协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处置各种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承担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指导从业者治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产生影响的农业面源污染;协助开展乡村美化绿化工作;依法查处保护地、湿地等的非法养殖行为。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生态建设相关资金,协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助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与应急处置资金投入。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指导和协助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组织侦办和协调处置在全镇有重大影响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镇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政策把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林权确权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 负责查处农贸市场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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