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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 .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大直镇政府机关本级内设行政直属部门有5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机关行政单位1个,下设党组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监察办公室、大直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大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直镇卫生健康服务所、大直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大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直镇水利水土保持站、大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7月份机构改革后变动为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1)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钦州市钦北区大直卫生健康服务所;(3)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农业服务中心;(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4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60.19万元,同比增加156.53万元,增长5.5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60.1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56.53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2960.19 万元,同比增加156.53万元,增长5.5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25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增加125.62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0万元,同比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的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4.3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9.51万元,下降20.30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等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91.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人员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比上年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类)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122.71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4.03万元,增长78.6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丽村屯”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1199.44万元:主要用于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农业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7.47万元,增长6.9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了原农业站人员方面的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22.00万元:主要用于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农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直镇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70.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8.86万元,下降28.93%,主要原因是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06万元:主要用于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36万元,增长51.4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方面的支出增加。
1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持平。
1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直镇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73万元,项目支出1167.7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
2.行政运行1001.1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2.70万元,主要用于第六批星级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大直镇在职死亡干部抚恤金火化费、因公受伤医疗费、区派驻村工作队员的伙食补助经费的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2.68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本级6600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上级)的支出。
5.行政运行46.27万元,主要用于原财政所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6万元,主要用于大直所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大直镇廉洁工作站经费的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第六批星级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支出。
9.行政运行0.9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万元,主要用于2024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2021 年农村基层组织阵地提升建设经费、2021年村(居)民小组长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期间维稳安保工作经费、钦北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救治救助资金的支出。
12.兵役征集2.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工作经费的支出。
1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2024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2.0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2023)、2024年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的支出。
1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经费(镇村干部、民政对象)的支出。
16.行政单位离退休33.99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镇退休人员梁显业、符国桃抚恤金、续发工资及火化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0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职业年金纪实的支出。
19.其他优抚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补助经费的支出。
20.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6.51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2019年-2023年残保金的支出。
21.行政单位医疗56.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人员医疗费支出。
22.公务员医疗补助34.7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3.大气1.2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项目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5.99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日常经费、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的支出。
25.行政运行2.34万元,主要用于原农业站办公费的支出。
26.农村社会事业96.20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产业扶贫小区项目(屯品养猪场)、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大直镇胜利村委那板村“美丽村屯”示范村的支出。
27.乡村道路建设50.79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屯笔村委垌坪村和屯岸村道路硬化项目、大直镇王岗村委那湴村人饮工程项目、大直镇大直村委上、下双村通屯道路硬底化建设项目的支出。
28.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0万元,主要用于
2023年度选调生到村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安置费)的支出。
29.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自然减员工作经费的支出。
3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79.48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大直村委2024年安置小区维修项目、钦北区2024年项目管护费项目、2024年大直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费项目、大直镇那桃村委2024年那桃烘干厂二期项目(钦市财农〔2023〕82号)、大直镇那么村委2024年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大直镇屯笔村委2024年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大直镇充文村委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直镇彭久村委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大直镇那桃村委2024年那桃烘干厂二期项目(北财农〔2024〕002号)的支出。
31.生产发展261.2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的支出。
32.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44.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大直镇英雄村委篓桥村道路项目款、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大直镇17个项目款、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大直胜利村委那板村容村貌提升工程项目的支出。
33.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59.79万元,主要用于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村级公务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村干部工资)的支出。
34.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5.2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村级公共运行维护机制大直镇那光村、那泮村委项目的支出。
35.公路建设22.00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2021年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项目(大直镇)的支出。
36.住房公积金70.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7.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0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大直镇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直镇政府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2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3.56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大直加油站项目的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0.16万元,主要是用于2023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的支出。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00万元,主要是用于大直镇彭久村委那扶村“美丽村屯”示范村、大直镇充文村委利福村“美丽村屯”示范村、大直镇充文村委步令村“美丽村屯”示范村、大直镇派亩村委天等村“美丽村屯”示范村、大直镇那桃村委那桃村“美丽村屯”示范村建设、大直镇屯笔村委屯岸村“美丽村屯”示范村等项目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直镇政府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0万元,支出决算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减少5.08万元,下降42.6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无年初预算。
从上、下半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无支出,和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4.25万元,下降43.14%。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 。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4.25万元,下降43.1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车辆老旧进行维修,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旧,上年进行了大维修,今年维修费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旧,上年进行了大维修,今年维修费减少。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1 %,同比减少0.83万元,下降40.29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或考察等形式所产生的一系列接待开支。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51个批次、共计196 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1个批次、19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大直镇政府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4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4.04万元,降低12.18 %。主要原因是:其他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大直镇政府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直镇政府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124.03万元,执行数2737.72万元。自评得分为94.8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273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5个,项目支出总额1060.0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2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36.9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2.7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8.39%;2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23.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61%;4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2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贯彻不到位;二是只注重理论,不重视实践;三是绩效考核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宣传,提高绩效考核的认识;二是完善体系,提高绩效的科学性、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经费,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1.22万元,执行数为26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55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8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4.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三)2024年度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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