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大直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大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4-29 09:01     来源: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大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直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共设5个科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科室分别是:1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2钦州市钦北区大直卫生健康服务所;(3钦州市钦北区大直农业服务中心;(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综合行政执法队;(5钦州市钦北区大直便民服务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5大直镇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93人,实有在职93人,实有离休 0人,实有退休57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机关编制数38人,编内实有在职3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7人。

2.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编制数14人,编内实有在职1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3.钦州市钦北区大直便民服务中心编制数14人,编内实有在职1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4.钦州市钦北区大直综合行政执法队制数16人,编内实有在职1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5.钦州市钦北区大直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16人,编内实有在职1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大直镇人民政府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大直镇人民政府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291.15万元,支出总预算2291.1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67.11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2291.15万元,同比增加167.11万元,增长7.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85.15万元,同比增加171.11万元,增长8.09 %

政府性基金拨款6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4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收入预算总体增加167.11万元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支出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22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43%,同比增加201.71万元,增长10.78 %;项目支出预算21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7%,同比减少34.59万元,下降13.63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11类,其中:

人大会议科目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04 %,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66.66%

行政运行科目125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4.86%,同比增加270.58万元,增长27.51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94%,同比增加28.18万元,增长72.03 %

兵役征集科目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57%与上年持平

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 1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57 %,同比减少61.45万元,下降82.4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3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87%,同比增加2.13万元,增长1.61%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5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39%,同比增加4.05万元,增长7.97%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7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23%,同比增加16.81万元,增长29.45%

城市环境卫生科目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0.26 %,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40%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57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4.96%,同比增加22.89万元,增长4.18%

住房公积金科目11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01%,同比增加14.72万元,增长12.85 %

其中“三公”两费安排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8.15万元,减少7.25,下降47.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06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7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0.67 %,同比增加201.71万元,增长10.7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7.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68 %,同比增加202.94万元,增长12.4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9.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74%,同比增加1.92万元,增长1.3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4.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4%,同比减少3.15万元,下降3.32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 9.59 %,同比减少34.59万元,下降13.63 %

项目支出预算21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7%,同比减少34.59万元,下降13.6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0.48%,同比增加66.8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52%,同比减101.39万元,下降39.9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8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71.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3.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25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21万元,公用经费139.6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科目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城市环境卫生。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6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年预算减少2.7万元,同比下降25.23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节省开支。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 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2.4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下降52.94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减的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5.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5.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53.8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大直镇人民政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 9万元,与上年持平。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钦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钦改办〔20232号)规定,钦北区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直属机关服务中心,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局本级3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3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大直镇人民政府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9个,预算资金219.1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重点项目一:村级公务费项目69每月按时发放每一个行政村按标准30000元/年主要用于村干部办公经费。

重点项目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46.38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垃圾清运质量达标,切实提升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推动“美丽钦北·宜居乡村”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20217370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