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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7-17 11:55     来源: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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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 .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大直镇政府(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 8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 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7 个。行政单位是大直镇政府机关本级;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大直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大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直镇卫生健康服务所、大直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大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直镇水利水土保持站、大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大直镇政府机关本级内设行政直属部门有5个,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03.66万元,同比减少69.47万元,下降2.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03.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69.47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项目减少。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2803.66万元,同比减少69.47万元,下降2.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28.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方面支出,同比减少2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征兵工作支出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6.48万元,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节假日维稳工作经费方面资金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0.72万元,同比增加0.7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支出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5万元,同比减少13.82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方面的支出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3.49万元,增长43.1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9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人员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1.88万元,下降29.76%,主要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排查防控经费的支出比上年减少。

8.节能环保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82.74万元下降97.87%,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和村级保洁员补助支出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68.68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28.96 %,主要原因是减少2021年基本整治项目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1121.97万元:主要用于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农业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9.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和禁食野生动物补偿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99.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01万元,增长28.3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多和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7万元:同比增加0.7,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13.其他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农业事业机构、林业技术推广、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3.2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用于钦北区大直敬老院升级改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支出。

1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持平。

1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62万元,项目支出978.5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支出3.2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大直镇第十九届人大会议方面经费支出。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3.其他人大事务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

4.行政运行支出1046.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2023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2023年宗教工作经费、2023年大直镇政府工作经费。

6.专项统计业务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本级)。

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经费(上级)。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44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农村党员培训经费、村“两委”干部培训经费、党代会年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9.兵役征集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支出。

10.特别业务支出6.48万元,主要用于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禁毒社工办公经费。

11.其他科技重大项目0.7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区派工作队员伙食补助。

1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各镇村级公共服务文化协管员工资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4.85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的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经费(镇村干部、民政对象)

15.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0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经费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8.其他优抚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大直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支出。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2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4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人员医疗费支出。

3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和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1.大气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大直镇秸秆禁烧奖补。

3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3.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环卫设备日常经费、整治方面的支出。

33.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08.59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产业扶贫小区项目(屯品养猪场)、2023年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

34.农村道路建设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大直村委上、下村屯道路硬底化建设。

35.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资金的支出。

3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9.5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费。

37.生产发展支出265.04万元,主要用于特色产业以奖代补。

48.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95.72万元
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自治区级)大直镇屯笔那周、双那那湾、米拱米坎村三个项目、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级)大直镇那桃村委松柏村道路建设项目、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自治区级)大直镇3个项目、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自治区级)大直镇胜利村委岭排村项目、
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自治区级)大直镇那么村委马路村道路项目。

3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512.43万元,主要用于各村2023年村级公务费、2023年各镇村干部基本报酬经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生活补贴、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方面的支出。

40.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派亩村。

41.农村危房改造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42.住房公积金支出99.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3.地质灾害防治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大直镇政府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76.6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1.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5.1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49万元,其中:

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大直镇充文村委利福村和步令村“美丽村屯”示范村的支出

2. 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非税)的支出。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钦北区大直敬老院升级改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万元,支出决算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6.16万元,增长107.1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 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年初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无支出,和上年持平。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9%,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75.89%。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9%,同比增加4.25万元,增长75.8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需进行大维修。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需进行大维修。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需进行大维修。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26.37%。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下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或考察等形式所产生的一系列接待开支。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53次、共计20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53个批次、 206,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以前年度所欠接待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以前年度所欠接待费。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3.85万元,降低10.73%。主要原因是:其他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大直镇政府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直镇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246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群众评价比较满意。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5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709.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评价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群众评价比较满意。有些项目不够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1.2023年人大会议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宣传贯彻到位,绩效考核的实际效果比较理想。

2.2023年度村“两委”干部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贯彻不到位;二是只注重理论,不重实践,三是绩效考核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宣传,提高绩效考核的认识。二是完善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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