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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行政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执法证件信息如下:
姓名:韩强华,遗失证件编号:20070497787,工作单位: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已调离),证件有效期:2028-06-15。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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