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9日 |
| 标 题:关于广西土鑫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陆基生态水产养殖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直政复〔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5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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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广西土鑫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陆基生态水产养殖项目选址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原则上同意你公司项目选址在大直镇派亩村委天等村马鞍岭(详见附件),占地面积约22.969亩。
经审查你公司项目选址不在城镇规划区内,项目选址涉及使用林地的部分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批准。
请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各项申报审批材料后进行建设。
钦北区大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钦北区大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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