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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级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政府本级:核定编制共35人,其中行政35人;后勤控制编制3人;在职行政34人;遗属10人,后勤控制编在职2人。
(2)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数5名,实有5名。
(3)钦北区大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数22名,实有16名。
(4)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7名,实有7名。
(5)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核定编制数3名,实有3名。
(6)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数5名,实有5名。
(7)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数2名,实有2名。
(8)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数2名,实有2名。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全力抓好小城镇建设开发项目推进,我镇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2.加快农业转型步伐,打造休闲型的生态新城镇。
3.加快推进村镇绿化工作,不断改善城乡面貌。
4.脱贫工作扎实推进,收效明显。
5.圆满完成党委、政府换届工作,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6.社会事务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7.党风廉政工作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提高。
8.保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转作风提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有政府本级及计生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和广播站、社保所、水利站等二层机构,政府所管属的二层机构均无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55.68万元,同比减少2324.05万元,下降47.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55.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减少2324.05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偿经费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555.68万元,减少2324.05万元,下降47.6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16.6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同比增加35.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大换届,办公设备增加。
2.国防支出(类)2万元,用于国防动员支出。同比减少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大垌镇各领域的安全隐患点支出。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的项目内容。
4.科学技术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科学研讨及技术推广支出。同比增加1.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的项目内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7.54 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1.56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提升。
6.卫生健康支出(类)70.1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同比增加19.42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用的开支。
7.节能环保支出(类)12.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及农村环境保护。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开支,突出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
8.城乡社区支出(类)40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同比减少2225.57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减少对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
9.农林水支出(类)653.7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及林业的支出。同比减少175.56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林水方面的开支。
10.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交通运输方面的开支。
11.住房保障支出(类)95.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7.1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房屋补贴。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的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同比增加0.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项目内容。
1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往年持平。
1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608.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区本级财政收回财政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2.1万元,项目支出751.8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监督0.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工作的活动支出。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履职活动支出。
3.行政运行950.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8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各个项目支出。
5.专项统计业务0.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统计部门各项支出。
6.专项普查活动0.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统计部门普查工作支出。
7.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工作的支出。
8.兵役征集2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的支出。
9.特别业务7.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的支出。
10.其他科技重大项目1.86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推广的支出。
1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费支出。
1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开展的支出。
13.行政单位离退休32.6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08万元,主要用于为政府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社会保险费。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为政府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缴费。
16.其他优抚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支出。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协管员的工资支出。
18.行政单位医疗37.5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9.公务员医疗补助31.1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公务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0.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的支出。
21.污染防治、大气2.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的支出。
2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1.0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23.农业生产发展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经费的支出。
24.农村社会事业4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经费。
25.农村道路建设35.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经费支出。
26.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工作的经费支出。
27.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94.6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奖补经费。
28.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30.0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经费支出。
2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8.84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经费支出。
30.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8.66万元,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经费支出。
31.其他农林水支出9.9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方面的支出。
33.农村危房改造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4.住房公积金94.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5.地质灾害防治0.7万元,主要用于大垌镇地质灾害点的防治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76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35.85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和土地开发补偿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7.53万元,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村级监测人员监测补助。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7.39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开支。
4.城市环境卫生支出0.99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开支。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9万元,支出决算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6%;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3.01万元,增长55.5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往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3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6%,同比增加1.7万元,增长35.4%。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5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往年持平。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往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6%,同比增加1.7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次数多。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维修次数多。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5%,同比增加1.3万元,增长209%。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镇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60个批次、共计56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60个批次、45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活动接待。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8.3万元,降低15.4%。主要原因是:降低了办公费用成本,增强了节约意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240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9.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评价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群众评价比较满意,自评得分97.23分,产出指标整体完成较好,经费保障拨付及时,能够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效果指标各项指标达标,覆盖面广,社会反映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对7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871.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较为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群众评价比较满意,各项绩效目标已达到设定的绩效指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项目自评得分97.23分。
(三)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6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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