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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北区大垌镇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北区大垌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钦北区大垌政府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垌政府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7 个,政府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个。行政单位是政府本级;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
(1)政府本级:核定编制共35人,其中行政35人;后勤控制编制3人;在职行政35人;遗属18人。
(2)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卫生健康服务所,核定编制数5名,实有5名。
(3)钦北区大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数22名,实有19名。
(4)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7名,实有7名。
(5)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核定编制数3名,实有3名。
(6)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编制数5名,实有5名。
(7)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编制数2名,实有2名。
(8)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水利水土保持站,核定编制数2名,实有2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大垌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81人,实有在职78 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7人。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编制数81人,编内实有在职 78人,实有离休0 人,实有退休47人。
第二部分:大垌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大垌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 1742.39万元,同比增加105.27万元,增长6.4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7.39万元,同比增加100.27 万元,增长6.12 %。
政府性基金拨款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对人员的和家庭的生活补助,二是农村基本支出增加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长。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74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1.98%,同比增加217.47万元,增长17.95%;项目支出31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01 %,同比减少112.2万元,下降35.75%。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34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11%,同比增加317.56万元,增长30.95%。
(2)国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2%,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152.8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减少34.97万元,下降18.61%。
(4)卫生与健康支出预算45.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同比减少85.88万元,下降65.5%。
(5)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0.2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与上年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2.17%。
(7)农林水支出预算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7%,同比减少31.91万元,下降12.81%。
(8)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4.3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同比减少13.33万元,增长18.7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2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98%,同比增加217.47万元,增长17.9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4.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8%,同比增加148.78万元,增长13.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40.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同比增加64.93万元,增长86.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同比增加3.75万元,增长6.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1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02 %,同比减少112.2万元,下降35.7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23.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27%,同比增加6.26万元,增长5.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5.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13%,同比减少44.2万元,下降23.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 0万元。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737.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428.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8.8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 1147.0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0.0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39.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工资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统发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6.行政单位医疗40.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公务员医疗补助4.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8.农村环境保护支出30.2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1.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美丽大垌环卫工人工资及设备维护费、美丽大垌工作经费。
1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办公费。
11.住房公积金84.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2.人大会议支出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会议接待、资料印刷等支出。
1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等支出。
14.其他人大事务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各项会议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和其他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0万元。
3.城市环境卫生支出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大垌镇环境卫生整治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镇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比2021年预算18.92万元,减少2.92 万元,同比下降18.2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减少公务开支。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8万元,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17.7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开展各项工作的公务接待,减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 8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18.75 %。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检查少,外出开会用车减少。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大垌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大垌政府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镇本级及镇属8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大垌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的7个事业单位包括:大垌镇卫生健康服务所、大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大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垌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大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垌镇水利水土保持站。
二、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47.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镇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 58.65万元,同比增加7.05万元,增长13.66%,其中:集中采购58.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同比增加58.65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同比减少51.6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9.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9.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镇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 辆,其中:政府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 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大型普通客车 0 辆),公务用车 0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计划生育服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国土环保规建安检站公务车1辆,实有车辆1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镇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 4辆,其中:政府本级4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0 辆,大型普通客车 0 辆),公务用车 0辆(越野车 0 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计划生育服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国土环保规建安检站公务车1辆,实有车辆1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镇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13.84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镇16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13.84万元,分别是:2022年村级公务费,预算金额33万元,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万元,2022年工作经费(非税),预算金额160万元,2022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2022年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预算金额10.08万元,2022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预算金额31万元,2022年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预算金额30.22万元,人大会议费,预算金额3万元,2022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预算金额4万元,2022年社保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2022年宗教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2022年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预算金额0.5万元,2022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非税),预算金额5万元,2022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2022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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