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 标 题: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垌政发〔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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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机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钦政发〔2025〕5号)和《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北政发〔2025〕5号)精神,扎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镇“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对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全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北区大垌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不作为镇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成立本辖区农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三)加强经费保障。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要将上级下达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做到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客观真实。
(二)创新普查模式。积极推进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实现普查数据价值最大化。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严格执行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升普查对象的知晓率与配合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支持、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附件:钦北区大垌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钦北区大垌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钦北区大垌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赖 幸 党委书记
副组长:班正良 人大主席
陆鹏宇 党委副书记
黄海凤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国光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梁荣坤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游兴发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凌于贵 党委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玉芬 党委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
王家明 副镇长
陆庆凤 副镇长
李宏权 派出所所长、副镇长(兼)
成 员:张 洋 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
蓝业政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庞光明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黄英良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张巧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黎院泽 大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钦北区大垌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海凤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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