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以及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道路交通、自然资源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负责河长制工作组织实施的协调、调度、监督考核,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督导村级河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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