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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大寺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寺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大寺镇政府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社保、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育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寺镇政府(本级)、大寺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大寺镇社会治安治理中心、大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寺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大寺镇水利水土保持站、大寺镇卫生健康服务所、大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大寺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91人,实有在职85 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0人。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本级)行政编制数43人,行政编内实有在职41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50人;
2. 大寺镇卫生健康服务所6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
3. 大寺镇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3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
4. 大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8人,编内实有在职8人;
5. 大寺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17人,编内实有在职16人;
6. 大寺镇水利水土保持站3人,编内实有在职3人;
7. 大寺镇社会治安治理中心8人,编内实有在职7人;
8. 大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3人,编内实有在职3人;
第二部分:大寺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大寺镇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199.56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4.01%,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2024年支出总预算2199.56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199.56万元,同比增加84.86万元,增长4.0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6.56万元,同比增加139.86万元,增长6.9%。
政府性基金拨款15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下降60.5%。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8万元,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64。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增加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19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06%,同比增加169.54万元,增长9.6%;项目支出26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93%,同比减少84.67万元,下降24.39%。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159.81元,占支出总预算52.7%,同比增加74.84万元,增长6.8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4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6%,同比增加67.31万元,增长38.7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同比增加8.3万元,增长9.7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4%,同比增加31.3万元,增长32.91%。
(5)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50%。
(6)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72.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同比减少33.37万元,下降31.43%。
(7)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50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1%,同比减少11.51万元,下降2.2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3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06%,同比增加205.54万元,增长11.6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05.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47%,同比增加141.29万元,增长9.0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4.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3%,同比增加1.83万元,增长1.3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6.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同比增加26.41万元,增长3.7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6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93%,同比减少84.67万元,下降24.3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4.17%,同比减少22万元,下降1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09%,同比减少50.34万元,下降30.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9.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72%,同比减少10.38万元,下降51.49%。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37.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9.4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12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0.5万元,大寺镇政府工作经费(人员工资)10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54.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2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人大会议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6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工作费用的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73.73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4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农村社会事业87.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费用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57.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11.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9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办公费、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12.公务员医疗补助38.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社区支出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筹人员工资。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镇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万元,同比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3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4万元,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4万元,同比持平。
主要用于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大寺镇政府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16.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大寺镇政府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下降48.98%,其中:集中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持平;分散采购预算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8万元,下降48.98%。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镇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大寺镇政府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2个,预算资金262.49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87.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宣传落实《广西乡村清洁条例》,开展专项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活动,提高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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