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大寺镇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寺镇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大寺镇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育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寺政府(本级)、大寺广播站、大寺劳保所、大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大寺水利站、大寺林业站、大寺计生办、大寺交通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0年大寺镇政府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89人,实有在职 87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42人。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本级)行政编制数42人,行政编内实有在职39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42人;
2. 大寺镇计生办编制数11人,编内实有在职11人;
3.大寺镇广播站编制数2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
4. 大寺镇劳保所办编制数5人,编内实有在职5人;
5. 大寺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编制数17人,编内实有在职17人;
6. 大寺镇水利站编制数2人,编内实有在职8人;
7. 大寺镇林业站编制数2人,编内实有在职2人;
8. 大寺镇交通站编制数8人,编内实有在职8人;
第二部分:大寺镇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大寺镇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894.89万元,同比增加29.59 万元,增长1.5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2.29万元,同比增加29.59万元,增长1.61%。
政府性基金拨款32.6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项目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下降。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89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08%,同比增加13.87万元,增长0.95%;项目支出43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92%,同比增加15.72万元,增长3.75%。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80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9%,同比增加107.47万元,增长15.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7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同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8.75%。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7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9%,同比减少3.84万元,下降2.1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7.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7%,同比减少1.81万元,下降2.60%。
(5)国防科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0%,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预算1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6%,同比增加1.69万元,增长10.23%。
(7)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87.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0%,与去年持平。
(8)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22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6%,同比减少76.52万元,下降25.39%。
(9)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78.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69%,同比减少7.66万元,下降2.67%。
(10)交通运输科目支出预算5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2%,同比减少4.74万元,下降7.4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6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08%,同比增加13.87万元,增长0.9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6.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96%,同比减少20.90万元,下降1.9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9.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9%,同比增加23.48万元,下降17.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4.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8.13%,同比增加11.30万元,下降4.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3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78%,同比增加17.32万元,增长4.1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0.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94%,同比减少57.28万元,下降27.5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0.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12.%,同比增加14.44万元,增长7.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5.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14%,同比增加35.16万元,增长100 %。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9%,同比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6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60.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1.5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64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2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补助36.00万元、镇驻村工作队员伙补助17.28万元、宗教工作经费3.00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30.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16.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67.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为顺利完成人大会议方面的支出。
7.人大监督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8.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提升人大代表能力的支出。
9.兵役征集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征兵工作费用的支出。
1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支出 1.2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经费支出。
11.行政单位离退休36.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2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3.农村环境保护87.1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费用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98.16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作的费用支出。
1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5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9万元,项目支出 5.00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办公费、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支出。
16.计划生育机构1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8万元,项目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员工资福利等及工作经费的支出。
17.广播站18.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广播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8.林业事业机构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
19.公路养护59.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交通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20.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9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4.00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水利技术推广9.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水利站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22.公务员医疗补助8.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6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城市环境卫生支出32.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4万元,比2019年预算10.24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7.12万元,同比减少3.12万元,减少30.46%。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3.12万元,同比增加3.12万元,增长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3.12万元,同比增长3.1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大寺镇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大寺镇政府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镇本级及镇属七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镇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大寺计生办、大寺广播站、大寺劳保所、大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大寺水利站、大寺林业站、大寺交通站。
纳入大寺镇政府部门预算的七个事业单位包括:镇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镇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七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大寺计生办、大寺广播站、大寺劳保所、大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大寺水利站、大寺林业站、交通站。
二、大寺镇政府(本)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45.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73.50万元,同比增加73.50万元,增长100 %,其中:集中采购73.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73.50万元,增长10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货物类采购预算73.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3.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一共 2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18万元,其中:政府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7.18万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1个绩效考核项目是: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69.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