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30日 |
| 标 题:钦州市大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寺镇林长办公室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寺政发〔2023〕2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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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林长制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寺镇林长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长办公室设置
主 任:韦树科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 主 任:陈乐东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专职工作人员:韦树科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许英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陈乐东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潘才耀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成 员: 黎韶韵 大寺派出所所长
李福清 大寺财政所所长
梁忠宁 大寺司法所所长
李钦城 大寺法庭庭长
胡宝期 大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黄远春 大寺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朝武 镇水利水土保持站站长
陈绍海 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文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大寺镇林长办公室设在大寺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大寺镇林长制成员部门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涉及成员单位的工作。
二、林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本级林长、副林长提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贯彻落实本级林长、副林长确定的事项和林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督导下级林长办公室工作。
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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