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0日 |
| 标 题: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寺镇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寺政发〔2022〕15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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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有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寺镇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1
大寺镇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24号)《钦州市推行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审改办发〔2021〕10号)《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北区推行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电〔2022〕12号)要求,为提升镇(街道)管理和服务能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推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快构建适应镇工作特点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过程,牢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改革初衷。
二是坚持创新融合。重塑审批流程,坚持创新与“互联网+”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等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是坚持联动协同。统筹抓好全镇上下、中心与其他机构之间的有机衔接、协同配合,强化审管协同、实现无缝对接,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工作目标
2022年8月底前,原则上将镇本级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范围,实现全镇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政务服务模式。全镇 审批服务实现合理整合和配置优化,完成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优化审批服务职能。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服务的力量和职能,加强工作力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由各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政务服务机构)统筹实施镇级职责范围内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通过调剂落实开展审批服务所需人员,负责承接授权或委托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再分散到本级各单位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务,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监管局)
(二)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各镇 (街道 )要本着“因地制宜、优化完善”的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场所选址要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场所面积要满足集中办公需求,3万人口以下不低于100平方米,3-5万人口不低于150平方米,5万人口以上不低于200平方米。各镇(街道)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统一名称为“钦北区XX镇(XX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科学划分大厅功能,采取柜台式办公模式以方便办事群众,着力打造现代化、智能化、温馨化的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大厅要做到 “四有四统”:一是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二是有必要的内外网络和办公设备;三是有完备的便民服务设施;四是有专职负责政务服务审批的一套人马;五是有统一的门牌、窗口挂牌及窗口人员工作、去向牌等;六是有统一的政务服务公示内容;七是有统一的受理审批标准;八是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和考核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管局、财政局)
(三)梳理公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在镇(街道)办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事项,并同步编制公布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落实清单“四级十一同”和“八统一”要求。属于镇(街道)本级事项的,纳入“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范围,由镇(街道)对外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属于县(区)直部门委托事项的,按委托要求办理。有条件的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司法、公安等派出机构实施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办理并梳理有关事项,但不列入“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事项 。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梳理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和跨省通办、全区通办、跨城通办、同城通办等异地通办事项,以及梳理“一件事套餐”目录等。(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区直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
(四)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模式。整合各镇(街道)内部审批、服务资源,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统一受理、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一枚印章”名称统一命名为“钦北区XX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或“钦北区XX街道办事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印章统一规格(尺寸:42mm×42mm。字体:宋体,并附有壮文)。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授权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保管使用,具有与镇(街道)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仅用于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挪作他用。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材料合法有效。原则上,凡集中到各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在事项办理和办结时需要盖章的一律加盖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属于区各单位派驻至镇(街道)政务服务的事项以及有法律法规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除外。(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区财政局)
(五)推动政务服务规范、便捷、高效、廉洁。服务模式由“分散受理”向“全科受理”转变,按照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标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设2-3个“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窗口受理的事项涵盖所有应进必进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服务,以及代办区直部门政务服务事项 ,设置“异地办专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各镇(街道)要积极探索结合本地产业特点或者整合本地特色资源搭建“本地特色服务专区”,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利企。有条件的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增加自助终端设备,建立“自助服务专区”,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各镇(街道)要积极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直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统筹做好人员配备和管理。在本级人员编制内调剂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人员统一集中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专职办理政务服务审批业务,并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2年内不得调换,不再安排承担其他专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及区直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区直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
(七)依托一体化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构建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互补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区、市、县、镇、村五级共用一张网,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除使用部门业务系统办理外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要统一使用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办件,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电脑、打印机、评价器、高拍仪、身份证读卡器等信息化设备,减轻工作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群众登录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群众门户网站申请注册、办理业务,指导群众下载使用广西政务APP,让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一网通办”。各镇 (街道)要指定相对稳定的 1-2名窗口业务员作为一体化平台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本级平台的事项管理系统、受理系统、审批系统、群众门户、手机APP等系统的运维和指导工作,重点培养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指导和帮助企业和群众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办事,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区财政局)。
(八)规范制度建设。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合法规范使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效能投诉等制度,建立管理运行、服务评议、廉政防控、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完善日常监察、社会监督、督查考评等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九)加强上下联动和左右协同。区级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畅通联系渠道,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区级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印发、转发与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文件,应同时主送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会议、培训活动,要组织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参加。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应积极与区级区直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对接,主动接受业务指导,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等,争取工作支持。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向区级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函询有关问题,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函复指导。镇(街道)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与镇本级各行业部门工作对接,制定事项办理工作规程,形成良好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监管局、区直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1月至4月)。
2022年4月,印发推行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在全区的镇(街道)全面实施。
(二)推进阶段(2022年4月至7月)。
各镇(街道)根据本工作方案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并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有关改革经验。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8月)。
对各镇(街道)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和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区级各行政审批业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着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体制机制难题,使基层权责更加明晰、运行更为顺畅、服务更加完善、发展更具活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区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落地。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统筹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推进和具体落实。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及各镇(街道)将“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推进示范创建。各镇(街道)要认真推进“ 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培育、挖掘、推广示范典型,为“ 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树立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 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内生动力,推动“ 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率先突破。通过示范创建找准“ 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优化,发现特点、优点、亮点并推进创新,全力打造服务品牌,实现镇(街道)政务服务格局突破发展。坚持全面统筹和个别示范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工作,引领和带动我区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区基层政务服务迈向一个全新台阶。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督查考评办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各镇 (街道)“ 一枚印章管审批 (服务 )” 改革工作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示范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的经验做法,展现政务服务良好形象,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认同感。整合宣传资源,提高宣传针对性和效果,营造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良好、浓厚的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为更好地展示各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成效,请各镇(街道)建立“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定期报送机制,负责汇总所属镇(街道)的信息。一是为加强总结改革落实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以下内容:1.推进基本情况。涵盖“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等。2.先进事例总结材料。二是为强化宣传力度,每季度至少报送信息稿件1篇(含信息内容、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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