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01日 |
| 标 题:关于调整大寺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及具体落实镇交通管理员、 交通劝导员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寺政发〔2022〕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 |
| 效力状态: |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及社会化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我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两站”,落实镇交通管理员、交通劝导员,以下简称“两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整“两站两员”建设,确保农村道路不发生各类交通违法,强化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达到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终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一)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组成成员
站 长:万景详 副镇长
副站长:宁琪宝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专职管理员
成 员:马文胜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黎韶韵 大寺派出所所长
许 涛 大寺卫生院院长
陆光旭 镇农机站站长
黄定军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一楼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交通安全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宁琪宝同志兼任。
(二)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站(见附表)
三、工作职责
(一)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的工作职责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了解、掌握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制定中期整治规划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意见;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对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及交通劝导站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职责
劝导驾驶员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超员、不超载、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劝导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凡在检查劝导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做好记录发现具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填写车辆检查记录本等相关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站的工作要求
1.交通站长为本镇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
2.不定期制订本站工作方案。
3.交通管理站对辖区的劝导站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和评比。
4.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检查点工作评析会,分析工作得失,部署下季度工作。
(二)劝导站的工作要求
1.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站值班时间为8时至18时。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迟到、早退或脱岗。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检查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查车登记。
4.执勤人员值班时,要认真记录值班期间开展的工作情况,以备督查。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违者将给予批评直至纪委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考评要求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逢辖区圩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地方民俗活动日都要上岗开展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3小时,每月累计劝导、宣传、查看车辆不少于200辆车次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工作时间要认真查看过往车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劝阻交通违法行为,不得在工作时间睡觉、打牌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交通安全管理站要加强对劝导站的日常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检查,督促劝导员认真开展劝导活动。
钦北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