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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02-20 09:00     来源:钦北板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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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或委托,依法行使乡镇政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基层综合执法职能

2.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

3.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建议。协调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协调指导本辖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执法信息网络联网、网络设施管理和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关切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督促推动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深化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行业。组织协调推进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开展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工作,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的跟踪和总结。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郑中;

  联系电话:0777-5407916;

  传真:0777-5406386;

  邮箱:bczf5406308@163.com. 

  地址:钦北区板城镇新街6号 板城镇人民政府计生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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