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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7-25 10:00     来源: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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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本级);(2)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卫生健康服务所;(3)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4)钦州市钦北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站;(5)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社会保险服务中心;(6)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7)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水利水土保持站;(8)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08.24万元,同比减少2514.99万元,下降45.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08.2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增加283.8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巩固脱贫衔接资金支出)投入资金的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2716.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2022年末回收该指标。

(二)支出总计3008.24万元,减少2514.99万元,下降45.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92.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同比增加180.76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本镇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及办公经费等支出统一纳到行政运行核算。

2. 国防支出(类)2.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支出。

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类)4.99万元;主要用于禁毒重点整治。同比增加4.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1.1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和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建设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18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69.9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1.9万元,下降15.8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87.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各部门人员的医疗支出。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各部门人员的医疗支出。同比减少82.59万元,下降48.54%,主要原因是镇卫健所在职在编的事业编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科目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的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类)117.17万元,主要用于清洁乡村

工作人员及设施建设支出。同比增加30.56万元,增长35.29%,主要原因是村级保洁员经费补助、2021年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支出的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99.60万元,主要用于清洁乡村、

清洁集镇工作人员及设施建设支出。同比增加22.7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钦北区板城镇2021年全域基本整治型村庄资金支出的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1141.9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水利站、村委会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支出。同比增加172.71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2021年革命老区增量资金钦北区板城镇屯茂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禁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板城镇2022年红华村蛋鸡养殖项目等资金支出的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91.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65.43万元,下降41.93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板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款等支出。

11.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

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12.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2716.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回收该指标。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85万元,项目支出1291.3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召开会议等费用。

2.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等费用。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1120.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1.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公务员奖励奖金的支出

6.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组织事务各项工作任务运转发生的支出

7.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其他共产党事务各项工作任务运转发生的支出。

8.兵役征集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9.公安(款)特别业务4.9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2022年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

10.群众文化10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展镇(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站支出。

11.其他群众文化0.1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板城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运转的支出。

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离任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等支出。

1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镇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板城镇残联第七次换届选举经费。

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3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本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排查防控经费。

18.行政单位医疗48.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镇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9.公务员医疗补助6.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本镇的行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0.农村环境保护117.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经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1.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美丽板城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环卫设备维护费以及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22.农村社会事业14.9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革命老区增量资金钦北区板城镇屯茂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经费。

23.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选调生生活补助。

24.动植物保护2.8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禁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

25.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53.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乡村振兴衔接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

26.生产发展281.4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板城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板城镇2022年红华村蛋鸡养殖项目等产业发展。

27.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8.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3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1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286.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27.38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生活补助、年终实绩奖励经费。

30.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9.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2021年集体经济项目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蛋鸡场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31.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1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

32.住房公积金91.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金;公用经费 1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土地开发支出0.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村级监测人员监测补助。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项目经费。

3.城市环境卫生5.7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美丽乡村整治活动。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万元,支出决算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3%;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度减少0.43万元,下降16.4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二)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5.64%。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无支出,2022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1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比较老旧,油耗逐年增长。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比较老旧,油耗逐年增长。

(三)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同比减少0.51万元,下降42.5%。主要用于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据统计,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8个批次、共计117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8个批次、11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1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2.46万元,增长1.65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邮电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6.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300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对6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总额1233.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评分等级分布情况,获得一等的项目有53个,能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获得二等的项目有7个,能较好地完成指标中的目标值;获得三等有5个,项目都未下达资金,但项目也在推进中。

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度钦北区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统计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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