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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8-31 10:05     来源: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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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3.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4.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6.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8.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政府:核定编制共54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后勤控制编制3人。其他人员:遗属16人,定补7人,退休人员32人,聘用人员38人。
  2、计生办:核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10人。
  3、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核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9人。
 4、广播电视和文化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5、社保所:核定编制共6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
 6、水利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7、林业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1人。
 8、交通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247.1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68.89万元,下降6.98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77.79万元,为钦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8.27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扶贫项目资金减少、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减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3069.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80.62万元,下降8.38 %,主要原因是支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二)支出总计6247.1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68.89万元,下降6.9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853.8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费及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96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国防支出(类)1.9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加7.96%,主要原因是征兵经费的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人救助金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精神病人救治救助资金项目经费。

4.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类)144.18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和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建设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1.41万元,增长533.20%,主要原因是文化项目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50.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45万元,增长29.16%,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和退休费支出的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262.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各部门人员的医疗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89.67万元,增长51.91%,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新冠肺炎排查防控经费增加、公共服务中心计生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经费的增加。

7. 节能环保支出(类)142.49万元:主要用于清洁乡村工作人员及设施建设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91万元,增长44.54%,主要原因是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经费和保洁员补助经费的增加。

8. 城乡社区支出(类)87.69万元:主要用于清洁乡村、清洁集镇工作人员及设施建设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6.87万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是棚户区债券的支出减少

9. 农林水支出(类)1254.8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水利站、大学生村干部及村委会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1.77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的减少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减少。

10. 交通运输支出(类)29.4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站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91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交通站人员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360.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以及棚户区改造工程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50.5万元,下降55.33%,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

1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60.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抗疫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60.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抗疫工作支出。

13.年末结转和结余2798.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70.54万元,下降8.81 %,主要原因是支出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7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3.52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88.27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的减少、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减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8.33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98.35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的减少、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减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减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02万元,项目支出1871.7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2.其他人大事务支出0.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3.行政运行572.94万元,其中: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事业运行72.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专项统计业务5.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专项统计业务支出。

7. 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8.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9.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10.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11.兵役征集1.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12.群众文化1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42万元,项目支出为11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文化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

13.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2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4.广播16.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广播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0.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社保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新农保工作支出。

17.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7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离休工资。

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出在职统发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2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出在职统发人员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1.公益性岗位补贴5.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贴支出。

22.死亡抚恤25.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出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2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工作经费。

24.拥军优属0.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拥军优属补助。

2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0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支出。

26.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8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

2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排查防控经费。

28.计划生育机构99.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计生办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保证自筹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

2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计生设施建设补助支出。

30.行政单位医疗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为镇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1.事业单位医疗 17.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为镇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2.公务员医疗补助6.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支出。

33.城乡医疗救助3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出2020年度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2020年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

34.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6.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经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征手续工作经费。

3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8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16-17年脱贫户、14-15年退出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

36.农村环境保护142.4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经费。

37.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经费、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3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7.8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美丽板城环卫工人工资及设备维护费及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39.病虫害控制91.7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

40.农村合作经济9.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

41.农村社会事业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经费。

42.事业机构9.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林业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3.动植物保护133.5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人工陆生野生动物(蛇类)处置补偿补助。

44.水利技术推广3.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水利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5.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2020年第三批农村危改改造建档立卡奖补。

46.生产发展340.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2019年“一微调”产业以奖代补扶贫项目、2020年第一、第二批产业以奖代补扶贫项目资金。

47.其他扶贫支出181.8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项目、2020年第二批产业以奖代补扶贫项目、2020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非固定性扶贫村级公益性岗位项目)、2020年贫困户脱贫摘帽镇际交叉检查工作经费、2020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经费。

48.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4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9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及村级公务费;项目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

49.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21.9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板城镇蛋鸡场建设工程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宁家村)项目款。

50.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款。

51.公路水路运输29.4万元。全部为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交通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2. 棚户区改造270.5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板城镇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进度款。

53.农村危房改造25.64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出2019-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款、2020年边缘户等危房改造第三批款。

54.住房公积金 58.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94.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3.52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9.27万元,主要用于板城镇钦州市世纪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征地搬迁补偿款。

2.土地开发支出 1.97万元,主要是用于板城镇钦州市世纪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经费。

3.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54万元,主要是用于板城镇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4.其他抗疫相关支出60.74万元,主要是用于板城镇抗疫工作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28万元,支出决算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5 %;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4.12万元,增长278.3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0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工作人员出国(境)

(二)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62.0%,同比增加2.61万元,增长1450.0%。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19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新车购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度支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同比增加2.61万元,增长145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9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三)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5 %,同比增加1.51万元,增长116.1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据统计,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3个批次、共计336 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33个批次、33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0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19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14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10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工作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对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96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29.14%。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部门联动、统一协调不够;(2)群众主体意识不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3)后续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清洁乡村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资金短缺容易导致后续管理空缺,难以建立真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力度,强化各部门协调和指导;二是加强清洁乡村的宣传工作,营造好全员保持清洁保护环境的氛围;三是落实好保洁员工资,落实好保洁人员的清洁责任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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