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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板城政府(本级);(2)板城计生办;(3)板城国规站;(4)板城广播站;(5)板城社保所;(6)板城文化站;(7)板城水利站;(8)板城林业站;(9)板城交通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政府:核定编制共54人,其中行政54人。在职行政52人。其他人员:离休1人。变动:调入9人,调出8人,新招录公务员5人。
(2)计生办:核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2人。变动:新招录事业编人员2人,退休1人。
(3)国规站:核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13人。变动:新招录4人。
(4)广播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5)社保所:核定编制共6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变动:新招录事业编人员1人,退休1人。
(6)文化站:核定编制共1人。在职全额事业1人。
(7)水利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0人。
(8)林业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1人。
(9)交通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4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286.65万元,同比增加664.95万元,增长4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6.65万元,同比增加639.86万元,增长40.06 %。
政府性基金拨款30万元,同比增加5.5万元,增长22.45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去年相同。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去年相同。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022年村级公务经费,二是新增2022年村干部工资,三是本镇职工新增在职在编人员17人,四是新增2022年征地工作经费(非税)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28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56%,同比增加605.42万元,增长47.21 %;项目支出39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44 %,同比增加59.53万元,增长0.18%。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674.74元,占支出总预算73.24%,同比增加802.37万元,增长91.98%。
(2)国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7%。与去年相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4.7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同比减少32.43万元,减少14.93%。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58.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4%,同比减少101.08万元,下降63.53%。
(5)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0.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8%,与去年相同。
(6)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8.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9%,同比增加5.5万元,增长5.94%。
(7)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2%,同比减少21.12万元,下降44.11%。
(8)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06.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8 %,同比增加32.74万元,增长44.1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87.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56%,同比增加605.42万元,增长47.21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69.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41%,同比增加538.74万元,增长47.6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2.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同比增加59.32万元,增长66.6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6.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51%,同比增加7.36万元,增长12.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9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44 %,同比增加59.53万元,增长0.1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7.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40%,同比减少37.97万元,下降24.4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3.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47%,同比增加92.5万元,增长51.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同。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8 %,与去年相同。
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5%,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87.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8.7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2.人大监督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监督费用。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活动费用。
4.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5.行政运行153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2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2018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经费项目支出。
8.兵役征集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社保所开展新农保工作支出。
10.行政单位离退休41.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离休工资。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9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出在职统发人员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12.行政单位医疗51.9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3.公务员医疗补助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
14.农村环境保护90.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经费。
1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8.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美丽板城环卫工人工资及设备维护费及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16.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主要用于村级公务办公经费。
17.住房公积金106.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城市环境卫生3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工作经费及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万元,比2020年预算10.32万元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12.79%。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 0万元,与去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1.32万元,下降20.87 %。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4万元,与去年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4万元,与去年相同。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8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计生办、文化站、广播站、社会保障所、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水利水土保持站、林业站、交通站。
纳入镇政府部门预算的8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没有参公单位。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53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4.6万元,同比减少15.9万元,下降31.48 %,其中:集中采购2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4.16 %,减少25.8万元,下降53.75%;分散采购预算12.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5.84 %,同比增加9.9万元,增长396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4.6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区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区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镇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镇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计生服务所(二层)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286.65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镇19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398.76万元,分别是:2022年人大监督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万元;2022年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2022年板城镇社保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2022年村级保洁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90.96万元;2022年宗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2022年环卫设备日常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0.16万元;2022年人大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2022年基层武装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2022年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外包费项目,预算金额48万元;2022年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项目,预算金额42.24万元;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预算金额0.5万元;非税-2022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非税-板城镇政府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39万元;非税-2022年征地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4万元;2018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2022年党建和廉洁工作站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经费(非税)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2022年村级公务费项目,预算金额63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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