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板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板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板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
(二)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
(三)负责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负责搞好镇、村级干部(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
(六)领导本镇团委、妇联、民兵和各级党组织、各经济组织,依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七)领导和监督、检查镇属各职能部门和村委工作;
(八)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辖区的发展计划,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组织协调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和其他民事纠纷;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板城政府(本级);(2)板城计生办;(3)板城国规站;(4)板城广播站;(5)板城社保所;(6)板城文化站;(7)板城水利站;(8)板城林业站;(9)板城交通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政府:核定编制共53人,其中行政53人。实有在职行政46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其他人员:遗属人员16人,实有离休1人,退休34人,定补人员7人。
(2)计生办:核定编制共14人,在职全额事业10人。
(3)国规站:核定编制共13人。在职全额事业9人。
(4)广播站:核定编制共2人,在职全额事业2人。
(5)社保所:核定编制共6人,在职全额事业5人。
(6)文化站:核定编制共1人。在职全额事业1人。
(7)水利站:核定编制共3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8)林业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1人。
(9)交通站:核定编制共4人,在职全额事业3人。
第二部分:板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板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621.70万元,同比减少67.58万元,下降4.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7.20万元,同比减少67.58万元,下降4.1%。
政府性基金拨款24.5万元,与去年相同。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去年相同。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去年相同。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去年相同。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把乡财办公费预算列入镇政府预算等,二是减少物业管理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62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08 %,同比减少70.19万元,下降 5.19 %;项目支出33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92%,同比增加2.61万元,增长0.78%。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87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79%,同比增加199.29万元,增长29.61%。
(2)国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5%,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2%,同比增加6.72万元,增长27.52%。
(4)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17.2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40%,同比增加36.23万元,增长20.02%。
(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59.1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1%,同比减少6.57万元,下降4.0%。
(6)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0.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同比减少48万元,下降52.77%。
(7)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2.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1%,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4.51%。
(8)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7%,同比减少283.7万元,下降85.56%。
(9)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8%,同比增加6.59万元,增长5.58%。
(10)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4.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8%,同比增加15.84万元,增长2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8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08 %,同比减少70.19万元,下降 5.19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0.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13%,增加229.06万元,增长25.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6%,同比减少63.2万元,下降40.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59.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4.60%,同比减少236.05万元,下降8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39.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92%,同比增加2.61万元,增长0.78%。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5.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75%,同比增加31.41万元,增长25.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0.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21%,同比减少18.8 万元,下降9.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3%,与去年相同。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9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82.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14.7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人大会议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召开人大会议费用。
2.人大监督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大监督费用。
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活动费用。
4.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5.行政运行631.31万元,其中: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6.2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96.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兵役征集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9.群众文化10.4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文化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广播20.7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广播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5.29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社保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新农保工作支出。
1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离休工资。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8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出在职统发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14.计划生育机构110.2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计生办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保证自筹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24.9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6.事业单位医疗16.8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7.公务员医疗补助7.0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额外医疗补助 。
18.农村环境保护90.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经费。
1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8.1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美丽板城环卫工人工资及设备维护费及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20.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0.6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林业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水利技术推广31.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水利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主要用于村级党建工作站工作经费。
23.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32.1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交通站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4.住房公积金 74.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镇政府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4.5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工作经费及美丽板城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4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2万元(全口径),比2020年减少0.96万元,同比下降8.5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和规范公车运行管理。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2万元,同比减少0.46万元,下降6.78 %。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镇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议数量的减少和公务活动的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4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2.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4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12.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议的减少以及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板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的构成
板城镇2021年的部门预算由由政府本级及属8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计生办、文化站、广播站、社会保障所、国土规建安监环保站、水利水土保持站、林业站、交通站。
纳入镇政府部门预算的8个事业单位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没有参公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631.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0.5万元,同比减少6.28万元,下降11.06%,其中:集中采购4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5.64%;分散采购预算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95%,同比减少6.28万元,下降71.53%。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8.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计生服务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 2个,按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65万元,其中:本级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村级保洁员经费补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90.63万元;区派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9.02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