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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北区交通运输局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8日
标  题:关于印发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全国两会暨清明期间维稳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北交〔2021〕32号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2日
效力状态:

关于印发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全国两会暨清明期间维稳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2021-03-12 12:25     来源: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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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运管所、公路所、路政大队,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暨清明期间维稳信访工作,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现将《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全国两会暨清明期间维稳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8日

钦北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全国两会暨

清明期间维稳应急工作预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暨清明期间维稳信访工作,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根据实际,制订本维稳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庆盈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世扬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文智  局党组成员、公路所所长

成 员:黄尧尧  办公室副主任

黄宝军  建设规划股股长

韦  文  法规安全股股长

温建华  路政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安股,办公室主任由韦文兼任。联系电话:0777-3215466,传真:0777-3897275。

二、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布置钦北区交通运输系统的维稳应急及信访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发生在钦北区交通运输系统内影响稳定的群体性或突发性重大事件;

3.负责向上级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4.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开展维稳及信访工作,分级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机制。

四、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程序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道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掌握和研究判断。对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突发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信息发生地的维稳应急工作机构要逐级向上一级维稳应急工作机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三)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

1.信息属实的:信息发生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迅速向上一级应急工作机构上报信息的同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评估事件发生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程度,立即研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信息不确定的:信息发生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核查,并将核实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工作机构。

五、应急处置工作纪律

1.维稳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没有特殊情况,在接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2.坚持钝化矛盾和不让群众吃“闭门羹”原则。

3.维稳工作人员双休日或节假日因私事离开本市、本区,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及时调整人员。

4.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要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守处置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不得随便承诺,也不得侵占当事人的利益。

6.有关人员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问题的处置要统一口径,做到不该宣传的不宣传,不该说的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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