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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情况
投诉人:南宁瑞晟科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龙
授权代表人:玉林烽 联系电话:18178636160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香奈儿庄园3号楼1单元605号
被投诉人: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育才路79号3楼
联系人:苏仁动 联系电话:18176812700
二、投诉事项基本情况
投诉人南宁瑞晟科贸有限公司参与了“钦北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计算机采购”(编号:QZZC2022-G1-00013-CGZX)的采购活动。该项目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中标公告,投诉人于2023年2月1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于2023年2月10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2月20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2月22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1:在公示的中标品牌宏基电脑(型号:veriton A850)参数中第11点中:“6个USB(前置2个USB3.2),1组PS/2,HDMI OUT接口”,此应标参数存在虚假情况。
投诉事项2:通过宏基电脑在中国地区的网站查询,且下载技术文件附件(提供A850厂家产品介绍说明书一份),从技术文件附件以及官方网站公示的机型来看:该机型没有PS/2接口,但是他们(被投诉人)的应标文件中有应标1组PS/2接口,存在虚假应标的情况。
三、审查情况
投诉事项1、2: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一、硬件配置第11点为“I/O接口:6个USB(前置2个USB3.0),1组PS/2,HDMI OUT接口”,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项目需求说明第1点“本项目需求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的要求,已明确说明该需求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作为参考,并非强制要求。被投诉人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配置参数为“6个USB(前置2个USB3.2),1组PS/2,HDMI OUT接口”,并无违反招标文件要求。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被投诉人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机关出具有制造厂家满足投标参数可供货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及现场检测,采购人应当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参数来组织验收。中标人尚未签订合同及供货,未履行完成中标义务,不能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投诉人现有的证据不足于证明被投诉人广西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所提供的机型。投诉事项1和2,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投诉处理决定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予以驳回。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钦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钦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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