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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南宁市稳居家居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镇智和村松柏坡8队46-1号
法定代表人:卢春稳
授权委托人:陆华东
电话:18154713691
南宁市稳居家居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1年7月5日收到贵公司提交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学生公寓床采购及安装项目(QZZC2021-G1-00004-CGZX)的质疑函。
质疑事项一:采购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公寓组合床详细技术参数及配备要求“一、材料 1.床立柱:采用异形钢管 52*52*R20*1.5mm ”不合理,异形钢管的形状及R20代表什么没有明确。
答复如下:R20代表圆弧半径,可使用R规测量。详见如下图:
故这项参数表述并无不合理,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二十条规定。
质疑事项二:贵公司提出采购文件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 产品质量保障 ①成品检测报告、②半成品检测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要求提交指定检测项目才得分不合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规定。
答复如下:为确保采购人能买到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环保产品,也为体现公平公正,采购文件只是要求本次采购的类似产品以及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
质疑事项三:贵公司提出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商务分(1)产品保险(满分2分)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产品参保了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满分2分。”这项指定险种用于加分不合理。
答复如下:这三个险种是采购人注重本次货物的关键指标,体现投标人售前、售中等综合实力的标准之一,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用于评分并无不合理。
质疑事项四:贵公司提出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商务分(3)企业信誉、荣誉(满分18分)第③、⑤、⑥、⑦点的证书不具有权威性,作为加分项不合理。
答复如下: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均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这些企业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正是体现产品制造商生产能力、设计能力、售前、售中能力的考评标准之一,是建立在产品环保性能、学生的健康舒适性、学生使用安全的出发点之上,同时体现投标人综合实力的标准之一,此类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作为加分项并无不合理。
综上所述,贵公司对该项目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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