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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南宁市鑫金冠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9-2号广西民族艺术宫一楼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振华
委托代理人:覃开毅
电话: 15578177317
南宁市鑫金冠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计算机实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QZZC2019-J1-00061-CGZX)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0年1月22日收悉,结合评审专家及采购人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广西正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华同方E500-83017计算机不满足采购文件≥1个前置麦克风/耳机组合插孔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的清华同方E500系列产品官网技术参数无法证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华同方E500-83017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无法证明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
二、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华同方E500-83017计算机采用的英特尔B365 芯片组,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H370、不支持USB3.1接口、不支持集成无线功能、不支持处理器PCI Express 端口,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属于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无效。
谈判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未对“英特尔B365 芯片组、USB3.1接口、集成无线功能”作实质性要求,未对“处理器PCI Express 端口”作任何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不属于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三、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海康威视DS-7808NB-k2/8P硬盘录像机输出功率≤80W、功耗(不含硬盘)≤15W (未启用PoE),不满足采购文件输出功率 ≤75W、功耗(不含硬盘) ≤10W(未启用PoE)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未对“硬盘录像机输出功率≤75W,功耗(不含硬盘)≤10W (未启用PoE)”作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 四、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额定制热量为8200W不满足采购文件额定制热量≥8250W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及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空调产品检验报告均显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铭牌标定额定制热量为8200W,检验数据为8301.5W,考虑产品及检验数据的误差,且采购文件未对“空调额定制热量”作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
五、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室内机噪音38-41.5db(A)及室外机噪音56db(A)不满足采购文件室内机噪音35dB(A)及室外机噪音50dB(A)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未对“空调室内/外机噪音”作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
六、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制冷额定功率2211.5W,不满足采购文件制冷额定功率≤2200W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及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空调产品检验报告均显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铭牌标定额定制冷消耗功率为2170W,检验数据为2211.5W,考虑产品及检验数据的误差,且采购文件未对“制冷额定功率”作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
七、质疑供应商提出通过格力官方检验报告及官网查询都未有体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具备“自带掉电记忆功能、来电启动”,不满足采购文件“自带掉电记忆功能、来电启动”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质疑供应商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证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格力KFR-72LW/(72591) NhAd-2空调不具备自带掉电记忆功能、来电启动,且采购文件未对空调“自带掉电记忆功能、来电启动”作实质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不属于虚假应标。
八、质疑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林桥LQ-850A功放信噪比为≥80db、失真度为≤0.5%、话筒输入为前面板2 路,后面板2 路,总计4 路,不满足采购文件信噪比100dB、总谐波失真小于0.05%、5路话筒输入的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谈判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未对“功放的信噪比、总谐波失真、话筒输入数量”作实质性要求,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参数证明函证明林桥LQ-850A功放满足采购文件信噪比100dB、总谐波失真小于0.05%、5路话筒输入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参考品牌型号及规格要求,不属于虚假应标。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复函。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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