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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采〔2022〕16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依照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和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了3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等几个阶段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区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推动各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行为和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我局随机抽取确定了3家代理机构作为被检查对象,分别为: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从每家代理机构抽查3个项目,涉及采购项目总金额1904.34万元。
(二)检查工作机制
本次检查目的在于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对代理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检查工作由我局成立的检查组组织开展,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政采中心和各相关股室的同志组成。总体上,被检代理机构能够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提供相关检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保障检查工作场所,各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的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包括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中标、保证金及文件发收费、质疑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9个项目中,发现问题10个,主要为档案资料不完整,如档案中没有保证金退还及履约验收证明等相关存档材料。
三、整改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于2022年11月30日将检查结果送达代理机构,于2022年12月16日限期让代理机构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3家代理机构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到我局。代理机构对在2021年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并加以整改,补足档案缺失,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杜绝后期再出现问题。
附件:1.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底稿
2.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底稿
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底稿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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