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北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 标 题:钦北区财政局 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北财字〔2021〕49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7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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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各预算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钦州市钦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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