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 采购机构考核

钦北财字〔2022〕43号 钦北区财政局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11-09 17:24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采〔2022〕16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8)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对象为2021年度在我市代理3个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取代理机构,抽取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少于4家。于11月8日前抽取代理机构名单,确定后自行对外公布,并抄报钦州市财政局。     

  未列入本次监督评价对象范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自愿原则另行申请参加评价。自愿申请参加评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本单位联络员信息。     

  二、监督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监督评价时间从2022年11月开始,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及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及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区财政局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向参加评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通知。参加本次监督评价工作的代理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对照监督评价依据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 2021年度执业情况,被检查单位形成自查或自评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二)书面审查阶段(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监督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编制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加评价单位编制评价底稿。     

  (三)现场监督评价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监督评价工作组进入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四)处理处罚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区财政局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区财政局将处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本地区违法违规问题基础信息汇总情况报送钦州市财政局,由钦州市财政局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汇总报告阶段(2023年1月1日至1月18日):区财政局将检查总结情况报告钦州市财政局,由钦州市财政局形成全市监督检查工作材料报告自治区财政厅。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安排。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设立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此次监督评价联络工作。     

  (二)及时报送材料。各被抽查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要求撰写和及时上报本单位自查报告以及自查的相关表格。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并及时整改。建立专人联络机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本次检查工作。     

  区财政局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处理处罚信息;于2023年1月1日前将检查发现的本地区违法违规问题基础信息报送钦州市财政局,并将检查总结报告和监督评价情况表报送钦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黄炜仪,联系电话:0777-3685687。       

  附件:1.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依据文件清单    

2.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3.2022年钦北区财政局随机抽取监督评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4.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地区及代理机构数量表    

5.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基础数据汇总表1     

6.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基础数据汇总表2     

7.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情况表    

8.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采〔2022〕16号)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

钦州市钦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印发

附件:

  钦北财字〔2022〕43号 钦北区财政局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rar

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

  钦北财字〔2022〕43号 钦北区财政局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15564072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