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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钦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现阶段退出房源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本次配租的现有房源(详见附件1)
1.单间和一房一厅房源共279套;
2.两房一厅房源共251套。
二、摇号配租原则
(一)优先保障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双拥优抚对象、消防、公交、环卫、退伍军人、扶贫对象、军人烈士家属、政策引进外来人才以及孤、老、病、残、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实物配租。
(二)安全承诺的原则。孤身一人的老、病、残人员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在配租前必须提交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承诺,对其入住后的居住安全提供保障。
(三)阳光透明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摇号房源数和轮候配租户数1:1原则。
三、摇号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且要求实物配租的申请户。根据退出房源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库的先后顺序,按1:1原则提取530户申请户(其中符合一房和单间保障资格的轮候资格户279户,符合两房保障资格的轮候资格户251户)进行摇号配租(详见附件2)。
四、摇号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地点:市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摇号配租过程
(一)主持人现场宣读本次摇号规则。
(二)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通过单间和一房保障资格的申请户,共279户。
(三)根据轮候库提取的名单,现场摇配通过两房一厅保障资格的申请户,共251户。
(四)摇配完成后,摇号结果由市公证处现场公证。
(五)在摇号分配活动结束后,将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示栏、市住建局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公示7天。
(六)在公示无异议后,我中心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户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约期限为30天。逾期不签,视为放弃本次配租。待小区正式交付使用时,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若申请人原租住市直管公房,必须先腾退,再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
六、现场监督
本次公开摇号活动邀请市住建局派员到场监督,由市公证处对摇号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并邀请部分申请户到场观看摇号过程。
附件:
1、2021年第二批摇号房源汇总表
2、2021年符合第二批退出房源摇号申请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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